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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学文学院团干部工作须知

2013-12-06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  

济南大学文学院团干部工作须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团干部严于律己、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使团委干部队伍成为一支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队伍,同时对我院团委的日常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促进,特制定文学院团干部工作须知。

1.思想上:

(1)团干部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2)以大学生全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做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3)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同学的监督。

2.学习上: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在学习过程中,主动帮助同学解决疑难问题。

3.工作方面:

(1)听从组织指挥,服从实际安排;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2)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3)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热心为同学服务。

4.纪律方面:

(1)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对于违规违纪现象将给予严重警告。

(2)团委干部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延迟或不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3)按时参加每一次全委会,不得无故缺席。

文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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