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文学院召开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暨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2-10-21   点击:


1018日下午,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暨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讨会在3J411文学院会议室举行。文学院院长张兵教授、分管院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专业硕士点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伊始,鲁毅副院长向参加会议的各位老师介绍了本次《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的制定情况,并带领大家学习了《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济南大学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参考条件》《文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会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们听取了各专业(方向)负责人介绍的有关本专业(方向)导师(副导师)申报情况,并集体审议2023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及副导师资格。经投票表决,本次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术硕士点,以及学科教学(语文)、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出版等专业硕士点,共有56位导师与7位副导师通过了资格审核。

随后,会议就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尤其是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等进行了专项研讨。首先,张兵院长对学院2022届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情况作了通报,要求各专业(方向)硕士点负责人及其导师要认真研判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及学位论文管理各环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方案,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盲审、答辩等培养环节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导师管理,强化对导师履职情况的监督,细致导师对学位论文的把关责任,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张兵院长强调,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学院各学科负责人与导师要增强认识,提高站位,筑牢研究生论文不出问题的底线思维,通过制定全方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监督与管理,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鲁毅副院长向老师们介绍并解读了学院即将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目的、实施内容及意义,指出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在预答辩之前增加学院盲审环节,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指导和质量把关。随后,出席会议的各位委员及硕士点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等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本次会议对学院凝聚共识,切实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加强研究生全过程培养管理,完善相关保障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成功申报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博士点等奠定重要基础。


上一条: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必读书目

下一条:我院举办济南大学全日制教育硕士(语文)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技能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