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4年度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济南大学科研工作奖励办法”的规定,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范围:
各类成果必须是在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出版或通过鉴定(验收视同鉴定)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请“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第一位研究者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济南大学,且成果已在社科处登记、统计;每人限报一项;已获得上级奖励的成果不再评审;所发表文章必须为正刊。
三、申报材料:
(一)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A4纸打印)。
(二)科研成果原件一份。
(三)成果被采用的证明材料及引起社会反响的佐证材料(收录、转载、引用、评论、报道、领导批示等)原件和相关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各一份。复印件按顺序附于其中一份评审书后面,左侧装订(另一份评审书单独左侧装订)。
四、申报程序:
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各学院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并将参评成果相关信息填入推荐汇总表,请各单位对成果进行排序。机关和教辅单位人员直接将材料送社科处。评审结束后,提交的原件退回。
各学院统一将推荐的参评成果材料与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汇总到社科处。
评审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发到shekechu@ujn.edu.cn。
收集材料截至日期:2014年3月20日。
社科处
2014年3月3日
附件:
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2014年度济南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