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本年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现根据《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济大校字[2012]29号)及《济南大学推免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并在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推免生工作,下设推免生工作小组与推免生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名单报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备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推荐范围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范围为我院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前六学期必修课没有补考、重修课程记录,且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包括体育课及外语课成绩)应是本年级同专业(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学生中前30%以内。
5、CET-4 成绩450 分及以上,或CET-6 成绩426 分及以上,或IELTS 成绩6.0 分及以上,或TOFEL(IBT)成绩80 分及以上。
6、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在学习成绩相近的情况下,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查后可以优先推荐:
(1)被评为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
(2)本科学习期间,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有技术创新、发明、作品并经鉴定具有实用价值;
(3)在挑战杯、数学建模等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专业或学术类)中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前三位。
7、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经本专业三名专家教授推荐,经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后,学习成绩可不受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百分位的限制,破格推荐:
推荐学术型研究生:本科学习期间,以济南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并被SCI、EI、SSCI、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科文摘》、《高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或摘要论点的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专利权人为济南大学,或在数学建模、ACM 等综合或单项全国大学生竞赛(学术类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前三位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等理论成果奖)前五位。
破格推荐学生的有关说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及拟接受导师的意见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邀请专家进行答辩考察,通过者直接推荐。
8、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四、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硕士学科及专业领域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硕士学科为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专业领域包括古代文学、文艺学、现当代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书法学。
五、推荐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规定,制订本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报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院内公示。
2、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济南大学推免生报名统计表》(附表3)及《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附表2,不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已签字),并组织学生再次确认,最终确定报名参加推免的学生名单。如有变更,将重新填报后的相关表格《济南大学推免生报名统计表》(附表3)与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3、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根据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排名(加权平均成绩相差2分之内,可以考虑优先,但优先佐证材料必须经相关部门认定)按不超过本院推荐名额的2倍比例确定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并将参加推荐遴选的学生名单以及考核统计材料(学习成绩统计表、奖励证明材料及排队情况等)在学院范围内张榜公示(纸质),同时在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含复试小组人员)对初步推荐人员进行面试(与复试综合面试合并进行)以现场无记名打分,满分130分,打分考核因素包括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现场反应能力等综合因素。面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20%,加权平均成绩占80%,两项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并将以下材料在规定的时间上报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1)《济南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附表1)
(2)《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附表2)
(3)《济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情况汇总表》(附表4)
(4)相关推荐证明材料
5、学院将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后的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7天。
6、学院组织接收推免生学科(领域)复试小组对校内推免生进行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及笔试(笔试要求参照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要求),确定建议录取的学生名单。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9]87号)文件规定,校内推免生每人需交纳180元复试费,用于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听力测试、综合面试及笔试。
学院组织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
学院填写《济南大学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成绩分学科、专业(领域)排名表》(附表6),并组织建议录取推免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表5),上述表格连同拟录取推免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此成绩单必须经教务处审核盖章)、所有证明材料一并交学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将表格的电子版发至zhangfj@ujn.edu.cn)。
五、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主要工作及要求
| 相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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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月11-13日
(周二至周四)
| 成立文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及接收推免生复试小组,院长签字、盖章、密封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制定文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版学院盖章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hangfj@ujn.edu.cn。
| 刘传霞
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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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月14-17日
(周五至周一)
| 公示通过审核的文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学院网页公示7天。审核学习成绩及相关证明材料,最终确定报名参加推免学生名单,17日前报推免生工作办公室,时间:14日上午9点,地点:3J408。
| 文学院推免生
工作小组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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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9月17-19日
(周一至周三)
| 综合排名,按比例初步确定推免生名单,校、院两级网站分别公示,各学院纸质宣传栏公示。
| 文学院推免生
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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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24-26日
(周一至周三)
| 面试遴选,确定拟校内推免生名单。《济南大学推免生申请表》(附表1)、《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表》(附表2)、《推荐情况汇总表》(附表4)、推荐证明材料28日前报校推免生工作办公室。
| 文学院推免生
工作小组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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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29日
(周六)
| 学院公示审批后的推免生名单(公示7天)
| 文学院推免生
工作小组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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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月11-14日
(周四至周日)
| 组织推免生复试。报复试结果及建议录取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文学院
复试工作小组
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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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管理与监督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推荐过程中,持有异议者可向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书面反映,学院联系人李岩,电话:82769215;学校纪检部门电话:82765424。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必须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
201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