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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梁惠王(下)注释与说解㈤

2014-11-19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  

效死章

滕文公问曰(1):“滕,小国也,间于齐、楚(2),事齐乎(3)?事楚乎?”孟子对曰:“是谋非吾所能及也(4)。无已(5),则有一焉(6):凿斯池也(7),筑斯城也(8),与民守之(9)。效死而民弗去(10),则是可为也(11)。”

注释:

(1)滕:战国时的诸侯国之一。(2)间(jian4):夹。(3)事:侍奉,有“投靠”、“依靠”之意。(4)是:这。谋:指“事齐”或“事楚”之间如何选择的问题。(5)无已:不得已,有“没办法”之意。(6)一:一种方法。(7)凿(zao2):深挖。斯:这。池:护城河。(8)城:城墙。(9)与:跟。(10)效死:自愿献出生命。弗(fu2):不。去:离开。(11)是:这样。为(wei2):做。

译文:

滕文公问道:“滕国是一个小国,处于齐国和楚国之间,应该侍奉齐国呢,还是侍奉楚国呢?”孟子回答说:“这里所要谋划的事不是我所能解决得了的。不得已的话,那么有一个方法:深挖滕国的护城河,高筑滕国的城墙,和庶民一起固守滕国,为国而不惜一死,因而庶民不愿离去,那么,这件事还有可望。”

朱注: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间于齐楚。事齐乎?事楚乎?”

(间,去声。滕,国名。)

孟子对曰:“是谋非吾所能及也。无已,则有一焉:凿斯池也,筑斯城也,与民守之,效死而民弗去,则是可为也。”

(无已见前篇。一,谓一说也。效,犹致也。国君死社稷,故致死以守国。至于民亦为之死守而不去,则非有以深得其心者不能也。此章言有国者当守义而爱民,不可侥幸而苟免。)

说解:

国家必然有大小、强弱、贫富之别,一般情况下,小国常想成为大国,弱国常想成为强国,贫国长想成为富国,这是人之常情。但是,首先,要看通过什么途径去达到目的,行仁政,则是以王道而使小国成为大国、使弱国成为强国、使贫国成为富国;其次,在战乱时期,小国、弱国、贫国最重要的是保国,行仁政是一种方式,用诈力也是一种方式,前者或许见效慢但成可长久,后者或许见效快但败也迅速。滕国,当时处在战乱时期,在齐、楚两大强国之间,处境危险,滕文公要保国,所想到的办法只是投靠其中某一个强国,却没有想到行仁政以自保。

孟子为什么说“是谋非吾所能及”?首先,无论是齐国,还是楚国,都不是行仁政的国家,用霸道得天下者,必然灭掉其它各国,岂能容滕国独存?因此,无法选择其中任何一个。其次,无论行仁政,还是用霸道,谁也无法保证必然能保住滕国;再次,是否行仁政,是滕文公之事,不是孟子所能决定的。因此,孟子之言是正直的实话,而不是无计可施的推脱之辞。从此可知,孟子绝不以大话诱人,更不以霸道动人。

孟子当然会给滕文公解决疑难,因此,孟子按正道为滕文公出谋划策。滕国处境危险,因此,保国是第一要务。要保国,永远不能依赖外力,而必须凭借自身之力,因此,首先,滕文公必须先深挖滕国的护城河,高筑滕国的城墙,有和庶民一起固守滕国而且为国不惜一死之志,国君欲自存而不惜民命,是不仁之举。其次,要使庶民自愿地不离开滕国,乃至能自愿地与滕国共存亡,这不是通过强迫、诱惑、欺诈所能做得到的,必须国君守义而且爱民,才能深得民心。

筑薛章

滕文公问曰:“齐人将筑薛(1),吾甚恐。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2),狄人侵之(3),去之岐山之下居焉(4)。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茍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5)。君子创业垂统(6),为可继也(7);若夫成功(8),则天也。君如彼何哉(9)?强为善而已矣(10)。”

注释:

(1)筑薛:占领了逼近滕国的薛地,而且要在薛地建造城墙。(2)大(tai4)王:指亶父。邠(bin1):同“豳”,地名。(3)狄(di2)人:中国北方狄地的人。(4)之(zhi4):同“至”。岐(qi2)山:周族发祥地,殷商时期西伯侯所治理的地方,在今陕西岐山县东北。(5)必:一定。王(wang4)者:施行王道的人。(6)垂统:传下统绪。(7)为(wei4):为的是。(8)若夫(fu2):至于。(9)如彼何:对他(齐国)能怎么样。(10)强(qiang2)为(wei2)善:强力地使自己行善道。而已:罢了。

译文:

滕文公问道:“齐国人将要在所占据的薛地建造城墙,我很惊恐。怎么办才可以呢?”孟子回答说:“当初,太王亶父生活在邠地,狄地的人来侵犯,就离开邠地前往岐山之下居住。这不是经过选择而确定的,是出于不得已啊。如果能行善,后世子孙一定会有能够施行王道的人了。君子创立事业而传下统绪,为的是可以使后代子孙延续。至于是否成就功德,则是天意。君主对齐国能怎么样呢?强力地使自己行善道就可以了。”

朱注:

滕文公问曰:“齐人将筑薛,吾甚恐。如之何则可?”

(薛,国名,近滕。齐取其地而城之,故文公以其偪己而恐也。)

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去之岐山之下居焉。非择而取之,不得已也。

(邠,与豳同。邠,地名。言大王非以岐下为善,择取而居之也。详见下章。)

苟为善,后世子孙必有王者矣。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若夫成功,则天也。君如彼何哉?强为善而已矣。”

(夫,音扶。强,上声。创,造。统,绪也。言能为善,则如大王虽失其地,而其后世遂有天下,乃天理也。然君子造基业于前,而垂统绪于后,但能不失其正,令后世可继续而行耳。若夫成功,则岂可必乎?彼,齐也。君之力既无如之何,则但强于为善,使其可继而俟命于天耳。此章言人君但当竭力于其所当为,不可徼幸于其所难必。)

说解:

在霸道横行的时代,小国常常会受到大国的威胁,小国在此情况下如何自处,是一个大问题。滕文公所遇到的威胁是,齐国已经侵占了薛地,并且在那里高筑城墙,薛地距离滕国很近,恐怕下一步恐怕就要侵占滕国了,所以,滕文公感到惊恐。要解决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往往很容易走向背离道义而用计谋的路上去。

孟子依据道义而言,同时,也可谓是长久之计。周族的太王当时国小势弱,与滕国当前的情况相似,太王的做法是,在遇到狄人侵犯的时候,为了百姓而放弃了土地,迁移到了岐山之下,并非因为岐山是好比方才迁移到岐山,只是为了使百姓不会因为太王自己的利益而再受到伤害,所以才不得已这样做。在贤德的君主心中,自身的利益永远排在百姓的利益之后,所以,太王才会有这样的做法。

恐怕世人大多会以为太王的做法是懦弱,甚至认为是愚蠢,却不知此是合乎大道之举。太王为百姓利益而放弃自身利益,对百姓来说,可谓是行善。自身行善,或许会使自身这一生有些损失,但是,后世子孙却一定会有施行王道之人,就像太王之后有公刘、文王、武王、周公一样。可悲的是,君主往往只顾自身的事功,甚至只顾一时的事功,因而难以长久;或者像秦始皇一样,通过霸道得到权力地位,然后想要传到千秋万代,结果却仅仅十五年便告结束,而且终至于族灭。

施行王道仁政,是否能成功,并不是绝对的,但是,是否施行王道仁政,却取决于人自己。那么,行霸道,是否必然成功,也不是绝对的,战国七雄无不行霸道,其中六国先后被灭,灭六国的秦国虽然一时成功,国祚也非常短暂。尧舜行王道仁政,而百姓能安宁;周文王、武王、周公行王道仁政,国祚长达近八百年。要使百姓少一些苦难,需要王道仁政;要让人类社会少一些朝代变换,需要强力行善。

竭力章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1),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2),狄人侵之(3)。事之以皮币(4),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5):‘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6)。二三子何患乎无君(7)?我将去之(8)。’去邠,逾梁山(9),邑于岐山之下居焉(10)。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11)。或曰(12):‘世守也(13),非身之所能为也(14),效死勿去(15)。’君请择于斯二者(16)。”

注释:

(1)则:却。不得免:无法免于灭亡。(2)大(tai4)王:指亶父。邠(bin1):同“豳”,地名。(3)狄(di2)人:中国北方狄地的人。(4)皮币(bi4):裘皮和布帛之类。(5)乃:于是。属(zhu3):会集。耆(qi2)老:旧臣和长老。(6)所以养人者:用来养活人的东西,此指土地。(7)二三子:相当于“你们”。患:担心(8)去之:离开豳地。(9)逾(yu2):翻越。梁山:此指陕西咸阳西北乾县的梁山。(10)邑(yi4):建造城镇。于:在。岐(qi2)山:周族发祥地,殷商时期西伯侯所治理的地方,在今陕西岐山县东北。(11)从:跟随。归市:从集市归来。(12)或:有的人。(13)世守:指国土是祖先传给子孙的,应当世代守住。(14)身:自身。为(wei2):随意放弃。(15)效死勿去:因此而至于身死,也不能离开。(16)斯二者:这两种做法。

译文:

滕文公问道:“滕国是一个小国,竭尽心力而侍奉大国,却无法免于灭亡,怎么样才可以呢?”孟子回答说:“当初,周族的太王生活在邠地,狄地的人常来侵扰。用裘皮和布帛侍奉它,无法免于侵扰;用犬马侍奉它,也无法免于侵扰;用珠宝玉器侍奉它,仍然无法免于侵扰。于是,会集当地的旧臣和长老而告诉他们说:‘狄地的人所想要得到的东西,是我的土地。我听说过这样的道理,君子不能用那些用来养活人的东西去危害人。你们还担心没有君主吗?我将要离开邠地。’太王离开邠地之后,翻越过梁山,在岐山脚下建造城镇而居住下来。邠地的人说:‘太王是仁德之人,不能失去这样仁德的人啊。’跟随太王的人就像从集市上回家的那么多。有的人说:‘国土是祖先传给子孙的,应当世代守住,这不是一个人自身所能随意放弃的,即使因此而至于身死,也不能离开。’请君主在这两种做法中做出选择吧。”

朱注:

滕文公问曰:“滕,小国也。竭力以事大国,则不得免焉。如之何则可?”孟子对曰:“昔者大王居邠,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不得免焉;事之以犬马,不得免焉;事之以珠玉,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二三子何患乎无君?我将去之。’去邠,踰梁山,邑于岐山之下居焉。邠人曰:‘仁人也,不可失也。’从之者如归市。

(属,音烛。皮,谓虎、豹、麋、鹿之皮也。币,帛也。属,会集也。土地本生物以养人,今争地而杀人,是以其所以养人者害人也。邑,作邑也。归市,人众而争先也。)

或曰:‘世守也,非身之所能为也。效死勿去。’

(又言或谓土地乃先人所受而世守之者,非己所能专。但当致死守之,不可舍去。此国君死社稷之常法。传所谓国灭君死之,正也,正谓此也。)

君请择于斯二者。”

(能如大王则避之,不能则谨守常法。盖迁国以图存者,权也;守正而俟死者,义也。审己量力,择而处之可也。杨氏曰:“孟子之于文公,始告之以效死而已,礼之正也。至其甚恐,则以大王之事告之,非得已也。然无大王之德而去,则民或不从而遂至于亡,则又不若效死之为愈。故又请择于斯二者。”又曰:“孟子所论,自世俗观之,则可谓无谋矣。然理之可为者,不过如此。舍此则必为仪秦之为矣。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于智谋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圣贤之道也。)

说解:

小国,不可有野心,但不可无壮志。野心,恐生邪念;壮志,当行仁政。然而,有野心者有之,无壮志者更多。所谓无壮志者,往往“竭力以事大国”,虽然最后结果都是“不得免”,却又往往不知不觉地走上那条路。苏洵《六国论》说:“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草,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孟子提出两种做法,第一是弃地保民,第二是效死保国。

弃地保民的做法,以周族的太王为例。当初,太王在遇到狄人入侵的时候,也曾经“竭力以事大国”。他先拿裘皮、布帛之类生活必需品给狄人,又拿猎犬、骏马之类的东西去给狄人,还把珠宝玉器拿去给狄人,太王既以仁德著称,他这样做目的,首先应当是为了减少狄人对百姓的侵扰,而不会是为了保住自身的君主之位,但是,不仅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助长狄人的贪欲。在此情况下,太王做出了“弃地保民”的决定。这个决定是建立在以往的仁政基础上的,同时又是仁政的进一步显现。太王知道,君主的职责在于保民、养民,国土是用来保民、养民的,君子不能因为土地而害人,所以,表面看来,他断然放弃的是土地,其实所放弃的是自己的君主权位,所保护的是百姓。百姓无不希望有仁德的君主,所以,众多的百姓宁愿放弃故乡家园,而跟随太王迁徙到完全陌生的岐山脚下。

效死保国的做法,固然不是上策,但也是可行之策。无论是弃地保民,还是效死守国,其关键都在于君主自己怎么做。弃地保民,是君主放弃君主之位,而不是要百姓放弃自己的利益;效死保国,是君主誓死守住祖先的基业,而不是强迫百姓为守卫国家而死。一旦将君主与百姓的关系颠倒,便违背了天道、王道。滕文公所接受过来的国土,是他的祖先代代相传而来的,它属于他的祖先,属于他的百姓,属于他的子孙后代,因此,他没有资格放弃滕国,而应该与国家社稷共存亡。必须注意的是,这里要说的是,“国灭,君死之”,绝不能说“君主要求百姓誓死保国”。百姓是否愿意与君主一起保卫国家,不是君主强求而能得到的,也不是君主强迫所能得到的,只有得民心,百姓才有可能与君主同心;只有行仁政,才能得民心。

对于滕文公来说,孟子只是士的身份,不是臣的身份。无论是士还是臣,都是诚心地为君主出谋划策,而决策者是君主,因此,孟子说:“君请择于斯二者”。能像太王一样,弃地保民,是长久之计,但也是权宜之计;效死保国,与国家社稷共存亡,是遵循道义。在这两者之间,如何选择,需要滕文公根据自己的道德修养、国家能力,自己加以选择。孟子所说的两种做法,在世俗看来,似乎是无谋。然而,士的责任,在于提出原则性的方向,至于怎么落到实处,需要君臣去做。如果孟子之言不符合道义,所出的计谋是铤而走险之策,那么,绝非圣贤之道,而是张仪、苏秦之计。如果孟子之言只是没有可行性空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说了。想一想就可以知道,周族的太王那么做,所以才有了后面的公刘、王季、文王、武王、周公,以及将近八百年的周朝;滕文公的道德固然不及太王,但是,且不说滕国尚未亡,不是没有行仁政之时,即使滕国已经灭亡,只要滕文公未死,又何尝不可行仁?投机取巧、铤而走险,又岂能保证必然成功?苏秦用六国合纵之计,维持了数十年,最终六国仍然还是被灭了;秦始皇用张仪连横之计,虽然能够速成,然而也因此而速灭。王道仁政不能得以施行,岂有长治久安之世?

臧仓章

鲁平公将出(1),嬖人臧仓者请曰(2):“他日君出(3),则必命有司所之(4)。今乘舆已驾矣(5),有司未知所之,敢请(6)。”公曰:“将见孟子。”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7)?以为贤乎(8)?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逾前丧(9)。君无见焉(10)。”公曰:“诺。”乐正子入见(11),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12)?”曰:“或告寡人曰(13):‘孟子之后丧逾前丧’,是以不往见也。”曰:“何哉君所谓逾者?前以士(14),后以大夫;前以三鼎(15),而后以五鼎与(16)?”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17)。”曰:“非所谓逾也,贫富不同也。”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18)。嬖人有臧仓者沮君(19),君是以不果来也(20)。”曰:“行或使之(21),止或尼之(22),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23),天也。臧氏之子(24),焉能使予不遇哉(25)?”

注释:

(1)将:将要。(2)嬖(bi4)人:受宠的人。臧(zang1)仓:人名。(3)他日:往日。(4)命:下令告诉。有司:专职官员。之(zhi4):同“至”。(5)乘舆(sheng4yu2):车辆。(6)敢请:斗胆请问。(7)何哉:为什么。君所为(wei2)轻身以先于匹夫者:君主会做出轻视自身而对一个普通男子如此看重的事。(8)以为(wei2)贤:认为孟子是贤德的人。(9)后丧(sang1)逾(yu2)前丧:后来为母亲办丧事超过先前为父亲办丧事之礼。(10)无见焉:不要到那里去会见。(11)乐(yue4)正子:孟子弟子,复姓乐正,名克。(12)奚为(xi1wei4):为何。(13)或:有一个人。(14)以士:根据士的身份。(15)以三鼎:用三个鼎的祭品。(16)与(yu2):同“欤”,语气词。(17)棺椁(guo3):棺材(内棺)和棺材之外的第二层棺材(外棺)。衣衾(qin1):衣饰和被褥。美:华美。(18)为(按焦循之说当读wei2,按朱子注音当读去声,今取前者):将要。(19)沮(ju3):阻止。(20)是以:因此。果:最终。(21)行:将要前来。或:有人。(22)尼:阻止。(23)遇:遇合,得到恩遇。(24)臧氏之子:指臧仓。(25)焉:怎么。予(yu2):我。

译文:

鲁平公将要出行,他所宠幸的人臧仓请求说:“往日君主出行,一定下令告知专职人员到哪里去。如今车辆已经准备好了,专职人员还不知道去哪里,斗胆请问。”鲁平公说:“将要去见孟子。”臧仓说:“君主为何会做出轻视自身而对一个普通男子如此看重的事呢?君主认为孟子是个贤德的人吗?礼义是由贤人的行为体现出来的,但是,孟子后来为母亲办丧事超过先前为父亲办丧事之礼。希望君主不要到那里去见他。”鲁平公说:“好吧。”乐正子入宫门谒见,说:“君主为什么不见孟轲啊?”鲁平公说:“有人告诉寡人说:‘孟子后来为母亲办丧事超过先前为父亲办丧事之礼’,因此不去见了。”乐正子说:“君主所说的超越礼仪是什么呢?孟子先给父亲办丧事的时候是根据士的身份,后来给母亲办丧事的时候是根据大夫的身份;前面的丧事用三个鼎的祭品,而后面的丧事用了五个鼎的祭品,是这么原因吗?”鲁平公说:“不是。我所指的是内棺外椁、衣饰被褥太华美了。”乐正子说:“这不算是越礼,是因为贫富不同。”乐正子拜见孟子,说:“克向君主说起过夫子,君主本来就要前来的。有一个君主所宠幸的臧仓阻止了君主,君主因此最终没有来。”孟子说:“要前来会有人让他来,不前来也会有人阻止他,是否前来不是某个人所能决定的。我不能与鲁侯相遇合,是天意。臧氏之子怎能使我不能与鲁侯遇合呢?”

朱注:

鲁平公将出。嬖人臧仓者请曰:“他日君出,则必命有司所之。今乘舆已驾矣,有司未知所之。敢请。”公曰:“将见孟子。”曰:“何哉?君所为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礼义由贤者出。而孟子之后丧踰前丧。君无见焉!”公曰:“诺。”

(乘,去声。乘舆,君车也。驾,驾马也。孟子前丧父,后丧母。踰,过也,言其厚母薄父也。诺,应辞也。)

乐正子入见,曰:“君奚为不见孟轲也?”曰:“或告寡人曰,‘孟子之后丧踰前丧’,是以不往见也。”曰:“何哉君所谓踰者?前以士,后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后以五鼎与?”曰:“否。谓棺椁衣衾之美也。”曰:“非所谓踰也,贫富不同也。”

(入见之见,音现。与,平声。乐正子,孟子弟子也,仕于鲁。三鼎,士祭礼。五鼎,大夫祭礼。)

乐正子见孟子,曰:“克告于君,君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

(为,去声。沮,慈吕反。尼,女乙反。焉,于虔反。○克,乐正子名。沮尼,皆止之之意也。言人之行,必有人使之者。其止,必有人尼之者。然其所以行所以止,则固有天命,而非此人所能使,亦非此人所能尼也。然则我之不遇,岂臧仓之所能为哉?○此章言圣贤之出处,关时运之盛衰。乃天命之所为,非人力之可及。)

说解:

鲁平公要见孟子,臧仓说鲁平公的这种做法是轻视自身,而把孟子说成是一个不懂礼义的匹夫,只是因为孟子给父亲办丧事的时候不如给母亲所办的丧事隆重——厚葬母亲而薄葬父亲。臧仓的几句话,就使鲁平公不见孟子了。乐正子专门向鲁平公做了解释。孟子葬父的时候,是士的身份,所以用三个鼎的祭品;葬母的时候,是大夫的身份,所以用五个鼎的祭品。这样说来,孟子的做法恰恰是完全符合礼仪的。孟子葬父的时候,因为家庭贫穷,所以棺椁衣衾不够华美;葬母的时候,家庭比较富有,所以棺椁衣衾比较华美。如此说来,对孟子的做法也无可挑剔。但是,鲁平公没有因此而改变主意。

对此,我们往往会对鲁平公和臧仓有怨言,埋怨鲁平公的贤愚不辨,怨恨臧仓的谗言诋毁。但是,君子不怨天,不尤人,尽人事而听天命。所以,鲁平公是否前来,必然会有人促使或阻止,究竟促使者或阻止者是谁并不重要,鲁平公信谁的话,那也是天意。孔子说:“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邦有道,危言危行;邦无道,危行言孙。”“君子不忧不惧。”君子知道担当起自己所应当担当的使命,不论国家是否有道,君子都不改其行,都不会为自己的穷通得失而忧虑,都不会放弃所要担当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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