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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讲座稿240《卫灵公》006(2020.03.31)

2020-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论语》讲座稿240《卫灵公》006(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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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1】何谓“无为而治”?欲知其义,须先知“无为”之义。提及“无为”,鲜不思及《道德经》之所言之“无为”,乃至误以为“无为”是“道家”之说,非“儒家”之言。如此误解,是必欲分“儒道”而两家,但求其异而不知其同所致也。

春秋之时“大道裂”,至于战国而乱象显明于世。何谓“大道裂”?或“蔽于天而不知人”,或“蔽于人而不知天”,或“既不知天亦不知人”,而众多哲士俊才,或以其所思之得以为道,或以博取杂糅之得以为道,或本不知不信有道,此即“大道裂”之乱象。

而春秋之时,道君老子,至圣孔子,皆言“道德”,非道君但言道而不言德,亦非至圣但言德而不言道。“无为”者,由“人之德”而言之,则是尽性而率性,不假思虑,如《易》所言:“夫《易》,何思何虑?”由“自然之道”而言之,则是“各正性命,自然而然”。

《道德经》曰:“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音饿)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惟人以为美善,未必是天地之所谓美善。是故,仅仅以人之所谓美善而行之,则“比喻人而不知天”;仅仅以天之所谓美善而不顾人之所谓美善以行之,则“蔽于天而不知人”。

譬如凡是生命,皆有生死,若人亦生为美善,而以死为丑恶,因而贪生怕死,乃至背道义以求生避死,则非自然之美善,此即“斯不美已”、“斯不善已”,此即所谓“有为”;若以有利于人而逆天害物为美善,乃是“妄为”。

【2】“无为而治”者,顺乎天,应乎人,发乎性,合乎道,由此而使言行与身合、身与心合、心与性合、性与天合,如此则生者不死于非命,死者虽死而不亡。道君曰:“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可以求长生,以人欲而逆天也。

至圣曰:“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此所谓“无私”者,非捨己为人,而是无私欲之限隔与掺杂,亦即《书经》所言之“惟精惟一”而已。天非捨己以覆物,地非捨己以载物,日月非捨己以照物,各尽其性而“无为无不为”而已。

“无为无不为”者,尽心尽性而无人欲限隔掺杂而为之也。人之有生必有死,修心养性则可与于死而不亡。死而不亡者,身虽死而性不亡也。《礼记·曲礼上》曰:“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此言近之矣。至圣曰“有杀身成仁”,是可以杀身而不可捨仁也。

何以能国泰民安、天下大治?人之与物,各正其性、各得其位、各得其利、各得其乐而已。譬若大禹治水,非以治水而求水之利,尤非逆水之性而制水,乃是顺水之性与势,从而水得其宜而无害于人与物也。逆水之性而欲利人,是有为也,则祸患已伏于利之中矣。

今之反“转基因”者,往往从对人之利害而驳斥之,而不知万物各有其天性,“转基因”亦即害其天性,是暴殄天物,纵然一时得其大利而终究害人而逆天背道。今之治国者,往往为本国之利而伤害他国,实则因本国之私利而违性逆天背道,灾殃终必殃及池鱼。

【3】至圣夫子,举舜以言“无为而治”,朱子曰:“无为而治者,圣人德盛而民化,不待其有所作为也。”此所谓“有所作为”,不可以世俗之言作解。何也?《易》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须从“太极”言之,莫从“两仪”言之。

道君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音贺),前后相随。”此所谓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皆落于“两仪”之“对立”,所谓“为”与“不为”,亦已落于“两仪对立”之中矣。“无为无不为”,是一句而非两句。

贯穿于“无为”与“无不为”之中者,“道生一”之“一”也,是“吾道一以贯之”之“一”也。“太极”中之“两仪”者,阴阳无不得“一”;若非得“一”,则阴阳必非“太极”中之阴阳。若落于世俗之解,则舜之“无为而治”便是“因循前人”而“无所作为”。

船山先生曰:“三代(夏商周)以上,与后世不同,大经大法,皆所未备,故一帝王出,则必有所创作,以前民用。《易传》《世本》《史记》备记之矣。其聪明睿知,苟不足以有为,则不能以治著。”此言帝王之功绩则可,以此言帝王之德行则不可。

然而,船山先生继而言及帝舜曰:“唯舜承尧,而又得贤,则石锁当为者,皆已为之,其臣又能为之损益而缘饰之;舜且必欲有所改制,以与前圣拟功,则反以累道而伤物。舜之‘无为’,与孔子之‘不作’同,因时而利用之以集其成也。”此已落于世俗之解。

固然,船山先生以为,以上所言者,是《论语集注》“既无所为”之意,且斥此意乃是“老氏(道君老子)之旨,而非圣人之治”。若朱子所言,确是此意,则朱子所言未妥。若船山所言,此乃道君之旨,则船山先生所言未妥。

帝舜之“为”,如“巡守、封浚(音俊)、举元恺、诛四凶”者,顺乎天,应乎人,发乎性,合乎道,非从私欲、人欲而为之也,亦即“无为”。帝舜不以得天下为喜,亦不以失天下为忧,惟尽其性分而已,故夫子谓之“夫何为哉”。

【4】夫子之“恭己正南面而已矣”,正可作为“无为而治”之解。船山先生曰:“‘恭己’,修德于己也。‘正南面’,施治于民也。此皆君道之常,不可谓之有为。然则巡守、封浚、举贤、诛凶,自是‘正南面’之事”。此为正解。

“为政以德”,“道之以德”,必“修德于己”。己德不足,其所谓“为政”亦难免“不正而不自知”,又岂能以德导天下之人?是故,“无为而治”者,须修其德以凝道,譬若不“格致诚正”则必不能“修齐治平”;即使“修德”,其所修之“德”亦得之于天。

夫子所言“天生德于予”,《礼记·中庸》所言“天命之谓性”,皆可证“德得之于天”。既得之于天,则守而不失,充而实之,是承天之命而已,是尽己本分而已,而非自以为有德,亦非欲得天下或得名利而修之,是故,亦是“无为无不为”也。

“君子思不出其位”,帝舜已在帝王之位,则“施治于民”者,亦即其本职本分,不得不思以尽之,而非欲得天之赏赐、得民之拥戴,亦非欲永有天下、永有权位,亦是“无为无不为”。帝舜之行为,如道君所言“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

总之,“无为而治”者,求诸己而非求诸人、求诸外,修己之德而尽性率性,在家则必能务于尽孝,在外则能务于尽忠,如此则无求国泰民安、天下大治而自然可臻。道君曰:“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同稀】有及之。”此与至圣独举帝舜,盖相近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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