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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第323讲:《小雅·庭燎(音聊)》(2019.06.23)(一)

2020-08-05   作者:   来源:   点击:  

《诗经》三二三:《小雅·庭燎(音聊)》(2019.06.23(一)

【说明】宗来自学,此文自成,群主邀请,故发群中。今学诗经,回归正统;依据毛传,参照五经。不事创新,但求中正;不抑不扬,不作赏评。诗以言志,习必躬行;学而习之,修齐治平。扣扣微信,三百十八;时久字多,需静需恒。周二论语,周日诗经。

一、请先阅读诗序及诗文三遍以上:

诗序:《庭燎》,美宣王也。因以箴(音针)之。

第一章:夜如何其(音基)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音峦)声将将(音腔)

第二章:夜如何其夜未艾(音爱)庭燎晰晰(音西)君子至止鸾声哕哕(音惠)

第三章:夜如何其夜乡(音向)庭燎有煇(音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旂(音旗)

二、题解:

何谓“庭燎”?《毛诗诂训传》曰:“庭燎,大烛。”《仪礼·士丧礼》注云:“火在地曰燎,执之曰烛。”《毛诗正义》云:“树之门外曰大烛,於内曰庭燎,皆是照众为明。”据此,“燎”者,或燃于地面之火,或置大木或巨烛于地而燃之,用以照明者也。

据此,称之为“庭燎”则非是“树之门外”之“大烛”;然而,《毛传》何以径解为“大烛”也?此须从“庭”字以求之。“庭”者,“家庭、庭院”之“庭”,有界限而分内外者也;“朝廷、王廷”之“廷”,则虽有疆域而德泽不限于国界者也。

“庭燎”则谓燃木或燃烛于庭院之内地面,有所不宜也。一者,王者虽有疆域之限,而政教关乎天民而不可局限于疆域内之国民,尤不宜局限于家室、家族而不及乎邦国、天下,此所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非此则不足以谓之“天子”、“王”矣。

再者,“大烛”、“庭燎”皆用以照明者也,若“王者”自身如烛如燎,则自勤自苦如烛炬固然可以照明其周围,有可赞可美之处,然而,所照能有多远多亮?终究不如日之自明而普照,是故,王者须修其德而使其德如日之光明,此即有“箴”之意焉。

三者,纵然是“大烛大炬”,树之于门外以为路人夜行照明则可,树之于门庭之内则非所宜;若以“庭燎”为己照明,则不宜树之于地面,而宜于树之于高处;虽用大烛大炬为己照明,亦只能借外光以为己照明,而不能以己之德行之光照明天下也。

三、《诗序》讲解:

《诗序》曰:“《庭燎》,美宣王也。”何以言“美”?周宣王确有可美者则美之也;既然可美,则居王位者则亦宜有之也。其可美者何在?勤于政事,夜以继日,如烛自焚以照人,可美也;以烛自照,如以臣言为镜,可美也;烛照内庭,为国民造福,可美也。

《诗序》曰:“因以箴之。”据《说文解字》,“因,就也”。就“因”字之象而言,其能大者,众人必从四围而近之;换言之,众人之所以能从四围而近之,所凭借者在其能大。就“就”字之象而言,“京”为“大”而在“中”,“尤”为“效尤”,大中则人效尤之。

引申之,“因”又有“依据”、“凭借”、“顺应”之义焉。若“宣王”者,可资凭借者,在于其可美之处,能有此美则有“为王之基础”。倘若无此基础,则可谓“孺子不可教也”,虽“箴”之又有何益?虽“谏诤”亦难听而纳之矣。

有地基而坚固,然后可以建造高楼大厦;王者能勤政,方有“为王之基础”,如此而告知以“王道”,方有可能趋于德位相配。天下之在王位者,未必皆有王者之德;未臻王者之德者,未必昏庸愚昧,若能知有道而学之,修德以立身于天下,则“箴”之有效。

“箴”与“鍼(针)”之义相近,其不同在于“从竹”与“从金”。“从竹”则含生气,“从金”则含杀气,皆以“咸”为表音之象,谓“无不可连缀贯通之”也。“箴”则是以仁善之心,而使其身心性相贯通,使其行事通达道义也。

有“治国平天下”之心志,而不知“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则教之以规矩,而使之能“畏圣人之言”,此即“因而箴之”。《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受教而后能知道,知道而后能见性,见性而后能尽性,尽性而后能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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