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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讲座稿:《大学》011:知终重始(五)(2013.07.09)

2020-05-22   作者:赵宗来   来源:文学院   点击:  

从今天起,《大学》讲座同时直播的已经有七个QQ群:儒教修习(247211376)、之平会客室(91441536)、济南大学读经班(217762798)、中国文化(3019789)、华夏文明(287868186)、清风明月(232256261)、景唐阁(163315618)。

各位群友,晚上好!上周我们讲的是“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其实是只讲了“诚意”,总而言之,就是说,要想“诚意”,就要先从“致知”做起。

我们本来都有“诚心”,只有在遇到事物的时候不失去“诚心”,从我们的“心”所产生出来的“情”和“意”,才能是“真情”、“诚意”,而不是“虚情假意”。

既然要想“诚意”,就要先从“致知(支)”做起,那么,怎么叫做“致知”,又如何去“致知”呢?我们今天就来说说如何从“致知”到“诚意”。

简说:

要达到“意”能够“诚”,就要先从“知”能够“诚”上入手。所谓“致知”,也就是“致良知”,或者叫做“明明德”、“求放心”、“存天理”。

我们从“先天”所得到的就有“良知”,它是“智”的根基,可是,受“后天”的影响,“良知”常常被蒙蔽,被耳闻、目见、私情、私意所蒙蔽。

所以,“致良知”就是使“先天”就有的“良知”,从受蒙蔽的“后天”状态,恢复到“先天”状态。至于从“良知”达到“智”,则需要“诚意”、“正心”。

我们生来就具有了上天所赋予我们的“德”,而且这个“德”本来就是通明透亮的,在受到外在事物影响的时候,常常使这个“德”处于“失明”状态。

所以,“明明德”就是要认识到本来就“明”的这个“德”,使之从“失明”状态,再恢复到“明德”。至于从“明德”达到“明明德”,则需要“诚意”、“正心”。

我们生来就具备了“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是我们的“本心”、“良心”,可是,我们常常受外在事物影响而散失了“本心”、“良心”。

所以,“求放心”就是把散失的“本心”、“良心”寻找回来,并且使之不再散失。至于从“本心”、“良心”达到“尽心知性”,则需要“诚意”、“正心”。

我们出生的时候,“天道”已经随着我们的出生赋予给我们,我们的“心”得到了的“天道”,我们称之为“天理”,是我们得到的无形的“规矩”、天然的“标准”。

可是,我们出生之后,就开始受到外在事物的影响,常常导致“天理”的“泯灭”。所以,“存天理”就是认识到“天理”,并且让它永存于心而不被“泯灭”。

详说:

【1】矢中箭靶谓之至,合矩用力谓之致。只知用力谓之勇,知规知矩方成事。

我们先来说“致”字的意思。它由“至”和“攵(扑)”两部分组成。《说文解字》解释“至”字的时候,说它下面的一横是地面,上面的部分是一只鸟的样子。

又说:“不,上去;而至,下来也。”也就是说,“不”字是鸟向上飞,“至”是“鸟飞从高下至地也”。可是,鸟头朝下,虽然是鸟向下飞的样子,却不是鸟落地的样子。鸟未落地就不能说是“到达”。

中国台湾的《汉语字典》解释说:“至,到也,达也。从倒矢从一,矢亦声。一,的(第)也。”这个解释是说,“至”下面的一横是箭靶,上面部分是一支箭。总体意思是,一支箭射中箭靶。

这种解释比《说文解字》也许更接近事实,而且也可以顺理成章的用来解释“致”字。《说文解字》说:“致,送诣(易)也。”也就是说“送到”的意思。

这种解释用来说明“至”与“攵”的关系,不是很顺当。“攵”字由“又【右手】”和“∣”组成,是用手拿着某种工具的意思。

“∣”在“致”字之中,可以理解为“弓”,手拿着弓把箭射到箭靶,换一句话,也就是手拿着弓,“使箭到达箭靶”;

“∣”有时候也可以理解为棍棒或鞭子,比如“牧”,就是手拿棍棒或鞭子赶着牛去放牧的意思。

不过,“∣”更可以理解为“规矩”。比如“敬”字表示遵循规矩而防止苟且;“牧”表示遵循规矩去放牛;“教”表示遵循规矩去行孝;“致”表示遵循规矩达到目的。

所谓“致知”,也就是要“使自己知到规矩”,具体来说,则需要知到原则、标准,而不可能是知到万事万物的全部。

只有知到了规矩,然后再用力去做事,意味着先要知到正道和原则。不知正道和原则,那不是盲目就是妄动。

【2】循规蹈矩成方圆,不遵规矩难不偏。千古规矩由谁定?若非圣人必是贤。

孟子说:“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意思是说,高明而伟大的工匠在教导徒弟的时候,一定要把规矩放在首位;我们要学习,要修养,也就一定要把规矩放在首位。

孟子说:“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意思是说,各种工匠,都能够把规矩教给徒弟,但是,如何能够制作的巧妙,却是无法教给徒弟的。

规矩是可以学习过来的,但是,巧妙却只能凭借学者自己的心灵手巧和技术熟练。如果只有心灵手巧和技术熟练,却不知到规矩,则必然无知妄为,乃至胡作非为。

“规”是画圆和测圆的工具和标准,“矩”是画方和测方的工具和标准。任何人,只有使用“规矩”去画方画圆,那么,都不会有太大的差错。

如果人们舍弃“规矩”而不用,凭借自己的小聪明去画方画圆,即使偶然有画得接近标准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恐怕很难画好,甚至会有画得不成样子的时候。

做人如果不知到规矩,或者不守规矩,那么,相当于拿自己的一生做试验;治国如果不知到规矩,或者不守规矩,那么,相当于拿国家和百姓做试验。

规矩是由什么人制订的呢?孟子说:“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这一段话,说了四种情况,总起来说,能订立规矩的人,必然是超出众人、精通本行的人,比如视觉超常的离娄、木工的祖师公输子(鲁班)、具有超常辨别声音能力的师旷、施行王道而能平天下的尧舜。

第一,《庄子》之中说,离娄(离朱)有超凡的视觉能力,可以看清百步之外的秋毫之末,如果不凭借五色及形状,也无法做到,所以,才能制定规矩,才去制定规矩。

第二,公输子虽然是能工巧匠,被后世的木匠尊为祖师,但是,如果他不凭借规矩,也无法确定做出的器具是否符合方圆的标准,所以,才能制定规矩,才去制定规矩。

第三,师旷辨别五音的能力超凡出众,但是,如果他不凭借六律作为标准,也无法说清音色是否标准,所以,才能制定规矩,才去制定规矩。

第四,尧舜施行王道,成为圣王,如果没有仁政,王道就无法落实,仁政也就是王道的法度、标准、规矩,所以,才能制定规矩,才去制定规矩。

这些规矩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依照道义和自然法则而制定出来的;这些规定不是强迫人们认可和接受,因此,这些规矩能流传千古,绝不是偶然的,绝不是人为的。

【3】圣与聖是两个字,简化聖字由圣兼。学者必须学规矩,四书六经圣人传。

孟子说:“规矩,方员之至也。圣人,人伦之至也。”意思是说,“规矩”是用来把方圆画到最好的标准,圣人是把做人做到最好的标准。

现在,我们一般都把“圣”字认为是“聖”的所谓“简体字”,其实,从《说文解字》中可知,它们是意思和写法完全不同的两个字。

《说文》解释说:“聖,通也。从耳,呈声。”这个解释,是把这个字解释为形声字了,似乎也说得通。

仔细看看段玉裁先生所引用的经典注解,似乎与此不相符。《诗经·邶(备)风》有“母氏聖善”,《传》中的解释是“叡(睿)也”。《书经·洪范》中说:“睿(锐)作聖。”

这两个解释是一样的,因为“睿”就是“叡”的古文写法,如今通用的即是古文写法。下面是一个“目”字,意为“明通”,即“心明眼亮”。这是与“从耳”所不同的。

再者,《诗经·小雅》之中有“或聖或不(否)”一句,《传》解释说:“人有通聖者。有不能者。”《周礼》之中有“智仁聖义忠和”,《注》解释说:“聖通而先识。”

有学者解释说,“聖”字是由“耳”、“口”、“王”三部分构成。这个说法,与甲骨文、金文的写法不同,但是,却可以说是规范化之后的写法。

“耳”是表示“听取天下之声”,犹如孔子“六十而耳顺”;“口”是表示为天下人“宣明大道”,犹如“天以夫子为木铎”。

“睿(锐)作聖”之中,又把“睿”和“聖”联系在一起了,也可以说,“目”与“聖”也有联系。这说明了什么呢?

耳朵听,口说话,如果没有“本心”作为思虑的前提,不可能“通”;“本心”必然体现在“眼神”上。无论是耳朵听、眼睛看,还是嘴巴说话,都离不开“心”的作用。

从“本心”修养好之后,必然遵道而行,这也就是以“仁心”来行“王道”。“聖”字下面的“王”字,就是“通”的体现。

凭借什么去“通”?凭借修养好了的、纯净的“人心”。董仲舒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孔子所说的“一贯三爲王”也是这个意思。

在篆文、隶书之中,“王”字和“玉”字的写法很相近,所不同的是,“玉”字的中间一横居中;“王”字呢?李阳冰曰:“中画近上。王者,则天之义。”

也就是说,“王”字中间一横贴近最上面那一横,意味着效法天道。同时,“王”字还有被解释为“往”,意思是“天下归往”,与“明明德于天下”意思是相通的。

至于那个“圣”字,本来读作“窟”,《说文解字》解释说:“圣,汝颍之闲谓致力于地曰圣。此方俗殊语也。致力必以手。故其字从又土会意。从又土。”

所以,我们需要弄明白,“圣”和“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字,只是近几十年来的所谓“简化字”强行把它们合并成为一个字,这么一来,“聖”字没有了,其含义没有了,“聖人”也没有了。

“至圣”孔子“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编订了“六经”;“宗圣”曾子撰述《大学》,“述圣”子思子撰述《中庸》,孔子的几位弟子撰述《论语》,孟子撰述《孟子》,合称为“四书”。

“四书”和“六经”,就是圣人传给我们的“规矩”。大道在其中,天道、地道、人道都在其中,关键就看我们是否遵守这些规矩了。

【4】不信经典不信圣,自作主张梦难圆。做人治国道不二,只在仁与不仁间。

信不信,是每人自己决定的事,别人勉强不得。“四书”、“六经”如今还在,只要想学习就能借到、买到,三四十块钱就能买一本《四书章句集注》;即使圣人再现于世,也不会勉强任何人相信。

熊十力先生说:“古之学者,于《六经》共相尊信。其或有妄疑者,盖极少数耳。如宋时,欧阳修疑《系辞》,苏轼兄弟疑《周礼》,李觏(够)、司马光疑《孟子》,此皆智小儿不足以通微,识短而不足以见大,故妄疑耳。”

唐宋开始,有怀疑的。近百年来,为了树立新的信仰,所以对传统信仰展开了长久、广泛、彻底地“整改”、“批判”,其影响不仅现在还存在,而且还在继续影响着。

杜维明先生在洋历一九八五年说过,“五四以来,以鲁迅、胡适、陈独秀等人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他们在进行中西文化比较时”,采取了一种“反用强人政策”的方式。

他们“为了证明中国文化不行,就要特别把中国文化中污糟糟一面凸显出来,一位通过这样的策略,可以较顺利地把西方文化中的菁华……输入到中国社会之中。”

杜维明先生说,在“反传统”的时候,“他们的策略可以分为正反两面。从正面,他们强调传统文化中非儒家主流思想的积极因素:墨子的兼爱,墨经的逻辑,韩非子的法治,老庄的自由,道家的科技,乃至民俗学方面的神话、格言、传说、口头文学等。”

“从反面,他们减少杀儒家在传统文化中的影响:比如从知识社会学的观点吧先秦儒家界定为百家争鸣、百花齐放中的一鸣一放,或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把宋朝理学归纳为官学,如玉上层社会控制系统中的意识形态,而和一般人民的信仰结构毫无关涉。”

在洋历一九六八年说:“(中国)整个社会的‘意义结构’也面临着崩溃的危机,年轻人的自我‘认同’更是破裂不堪。”

“于是现代中国的知识分子像一群东倒西歪的醉汉,连自己最真切的‘存在感受’,最强烈的‘恐惧与战栗’和最痛苦的失落都要凭借外来的辞汇才能言之成理。”

事实上,近百余年来的“反传统”所采用的方式,绝不仅仅是以上所说的这些,也不仅仅是某些方面,而是千方百计、全面彻底的。

经过三代人的“努力”,凭借强大而普遍的舆论宣传,当今的中国人不信经典不信圣人的人大有人在,而且是“发自内心”的“不信”,能振振有辞地列举出很多“理由”。

在此情况下,我们或者“唯西方马首是瞻”的方式,或者自作主张地另创新说,而在实际上,这两种情况在近百年来一直是掺杂在一起的。

由此形成了国人的一种思维惯性,那就是把西方列强当做“师父”,把西方列强的学说、技巧、制度当做“榜样”,把西方列强的一时强盛当做“理想”。

在此情况下,多多人已经形成了非常众多而且顽固的“成见”,于是,就不知不觉地把中国古今一切因为违背经典而造成的弊端、危害,都归罪于经典;

中国古今因为违背传统正道而造成了弊端、危害,却习惯性地把“传统正道”误作落后的、反动的“邪门歪道”。

因为“成见”横亘于心,于是,人们往往一听说“经典”、“圣人”,立刻就会有厌恶感、排斥心。陆象山(九渊)先生所说的:“溺于俗见,则正见不入。”

孔子说:“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当我们以求利为正道的时候,“不仁”已经在其中了,而且会认为“仁”不仅无用,而且对求利有害。

如此一来,也就会是非颠倒、以非为是、以是为非了。浪子有勇无规矩,有仁有义是回头;浪子回头金不换,贵在浪子能回头。

【5】仅凭目见与耳听,只能谓之聪与明。大智若愚愚非智,一谋利害即非诚。

熊十力先生说:“致知之知,即使良知。何以云然?如非良知,则必训此知为知识矣。知识之知,则经言正心诚意,何可推本于致知乎?知识愈多,诈伪且愈甚。”

这个“良知”是什么?用孟子的话来说,就是人生来就具备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如此而已。

这是“仁义礼智”之“端”,也就意味着这是做人、从政最基本的规矩;如果不知到守这个最基本的规矩,意味着如同盲人摸象、无知妄作。

如果不知到“修身”,就是要“明”这个“明德”,就是要保这个“良知”,就是要“正”这个“心”,那么,就根本谈不到“修身”了。

孟子说:“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朱子解释说:“昭昭,明也。昏昏,闇也。尹氏曰:‘大学之道,在自昭明德,而施于天下国家,其有不顺者寡矣。’”

耳朵所听到的,眼睛所看到的,直接传到自己的心里,而没有经过“心”的“思虑”,所得到的只能是“知识”;听得清,看得多,也只能是“聪明”。

有了“知识”,却不顾“规矩”,而是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想要达到自己的私心、私利的满足,那结果必然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知到了人生来就具备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不能说已经达到了“仁义礼智”,因此,不能说“致知”就是“致智”。

仁智之人,没有私心,不谋私利,因此常常被“喻于利”的“小人”认为是“愚蠢”、“迂腐”、“傻瓜”。何以会如此呢?

因为“大人”足以了解“小人”;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必然无法理解圣贤君子的心思言行,甚至会怀疑否定、讥笑嘲讽。

如果我们在学习儒学经典、讲解儒学经典的时候,把儒学经典理解为用来谋利的“成功学”,却称之为“智慧”,那么,这种理解不仅不是“智慧”,而且根本不是“儒学”了。

为什么这么说?就是因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谋名谋利的角度去学习经典,那只能是“小人之学”,绝不再是“君子之道”,更不是“圣贤之道”。

我们用熊十力先生的一段话,来结束我们今天晚上的讲座:“心自然会知。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弟(悌),见孺子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事此良知重赛流行,便是致其知。”

今天的讲座到此结束,谢谢各位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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