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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尘子专栏】《诗经·邶风·北门》(二)

2014-11-23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  

诗序:《北门》,刺仕不得志也。言卫之忠臣不得其志尔。

第一章:出自北门,忧心殷殷(因因)。终窭(聚)且贫,莫知我艰。已焉哉,天实为(围)之,谓之何哉。

第二章:王事适(是)我,政事一埤(皮)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哲)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第三章:王事敦我,政事一埤(皮)遗(宜)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我们先回顾一下上次所讲的内容。《北门》这个题目,意味着背离光明而走向黑暗。根据《毛诗序》,此诗是讥刺卫国尚在臣子之位的忠臣无法实现其志向。其实是说,卫国的有志者想要辅君行道以安民,可是,卫君用他们,不是为了行道,而只是为了让他们做事。

第一章的内容所写的是,卫之忠臣走出北门,不仅为国而忧愁,而且也为家庭而忧愁。因为国家已经即将到不可救药的地步,自己却无力回天而徒叹奈何;因为家庭贫困,不仅无法以礼祭祖,无法以礼与人交往,而且无法保障生活需要。

这种贫困,是因为卫君所给与的俸禄非常微薄造成的,但是,卫君心里根本没有臣民,所以,这位忠臣的忧愁和艰难,根本不会被卫君得知。卫国的臣子们本来应该相互关心,本来应该志同道合,可是,如今却是各怀心腹事,所以也无人关心和理解这位忠臣。

但是,这位忠臣并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颓废叹息。他认识到,自己生于此时此地,遇到这样的君主和同僚,都不是自己所能选择的,更不是自己所能决定的,因此,忧愁苦闷都没有用,惟一能做的就是自己勤勤恳恳、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第二章讲解:

原文:王事适(是)我,政事一埤(皮)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谪(哲)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1】天子所行事王道,其事才能是王事。国君无礼不爱忠,最是忠臣伤心事。

“王事”,按正常情况来说,不是每个诸侯国之事,而是为周天子服劳役之事。但是,孔颖达先生《疏》说:“此‘王事’不必天子事,直以战伐行役皆王家之事,犹《鸨(保)羽》云‘王事靡盬(米古)’,于时甚乱,非王命之事也。”

这也就是说,这里所说的“王事”不一定是天子之事,也不是绝对不是。“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如果不是天子之事,为何还叫做“王事”呢?卫君假称“王事”以驱使臣民而已。

如果在天子之位真真施行“王道”,那么,各国的君臣民不会有任何怨恨、感伤,就像孟子所说的那样:“文王以民力为(围)台为沼(找),而民欢乐(勒)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迷)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协)乐,故能乐也。”

正是因为春秋卫宣公之时,天下已经“无道”,而且已经“甚乱”,所以,所谓的“王事”已经不再是天子之事。卫君称之为“王事”,是假托;卫之忠臣称之为“王事”,其涵义很复杂:一,期望是“王事”,而宁愿辛劳;二,明知不是“王事”,却不能不做。

这里所谓的“王事”是什么事?包括带人去服劳役、带兵或随军作战、作为国君与天子之间的使臣,如此等等。无论是哪一种,都是要长期离开家人的辛苦之事,乃至是危及生命之事。卫国忠臣之“忠”,体现为仍然尽心尽力去做“王事”。

所谓“适我”,很难理解。《毛诗诂训传》只说“适”是“之”的意思,《毛诗郑笺》说:“不以之彼,必来之我”,意思是说,不把“王事”交给其他官员,而是一定要交给我去做,以至于使我整天没有闲着的时候,而且不断地奔波在行役之中。

“王事适我”的深层含义是,卫君只要是有“行役”之事,都是命令这位忠臣去做。当然,如果这位忠臣本来就是负责这方面事情的官员,也就无话可说了。可是,问题在于,现在,卫君几乎把所有艰难困苦之事都交给这位忠臣去做,则是卫君无人可用,或偏劳忠臣。

君子本来就应该担当重任,本来就会不辞劳苦。所以,如果是确实是“王事”,如果卫君确实用人有礼,那么,“王事适我”就是对这位忠臣的重用。可是,这里的“王事”不是真的,卫君也无礼,不仅无体恤臣民之心,而且把忠诚当做工具,足令忠臣伤心。

【2】自正正人为政事,用人谋私非政事。国君颠倒忠奸日,便是国家败亡时。

所谓“政事”,必须是“己正而后正人之事”,如果是“己不正”,而且又不是“正人”之事,也就不能称之为“政事”,最多也只能是“事”而已。如果国君只是让臣子去为他办私事,甚至为此而害人,那就是“邪恶之事”了。

赵宗来(121893048) 20:35:56

这里所说的“政事”,与前面所说的“王事”一样,固然不是“政事”,但是,直接使用“政事”这个词,意味着国君所行的应该是“政事”,忠臣希望国君交给自己所做的是“政事”,然而,事实上忠臣被迫去做的却不是“政事”。

这里的“一”,相当于说“全部”、“一律”。“埤益”,是“厚待”、“增益”之义。所谓“政事一埤益我”,也就是说,所有的政事几乎全都交待给我去办,这是对我的看重,这是对我的厚待,这是为了有益于我。这是从“经”的“正义”而言。

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呢?《毛诗郑笺》说:“有赋税之事,则减彼一而以益我。”由此来看,这里所说的“政事”,所指的是“缴纳赋税”而不是“收缴赋税”,更不是“按正道收缴正常的赋税”,这根本不算“政事”。

不仅不能算是“政事”,而且还有问题。国家收缴赋税,本来是收缴工匠、农夫、商人等“劳力者”的赋税,用来给“劳心者”发俸禄,可是,卫国的这位忠臣本来是“劳心者”,是应该得到俸禄之人,而今却成了“缴纳赋税”的“劳力者”。

这说明,卫君把这样的忠诚不仅没有当做“臣子”对待,没有当做“官员”对待,却当成了廉价雇佣过来为他个人办事的“劳力者”,甚至可以说是把这样的忠诚当成了“工具”乃至“商品”。既然是廉价劳动力,必然俸禄菲薄,可是,还要缴纳赋税。

国君不把圣人当圣人,不可能遵道;国君不把贤人当贤人,不可能国治;国君不把君子当君子,不可能国安;国君不把官员当官员,不可能不乱;国君不把人当人,不可能不亡。在这里,卫君不把这位忠臣当官员了,国将必然越来越乱,以至于亡。

这位忠臣虽非士君子,但是,其忠已经难得。卫君减少其他官员的赋税,却增加这位忠臣的赋税,可以见已经忠奸不分,乃至已经忠奸颠倒。由此而导致这位忠臣家庭财力的困乏,这无异于在驱逐忠臣。

【3】外面已无可安处,唯有家中或可安。家人无不责问我,国内何处尚可安?

“我入自外”之中的“入”和“外”,值得寻味。严格来说,来到了属于自己的地方,叫做“入”。这里所指的是回到了自己的家。家,是一个人最后的避风港,应该是能得到安慰、安宁、温暖的地方。而“外”是与“内”相对而言,“内”所指的就是“家”。

可是,这个“家”怎么样呢?“室人交遍谪我”。这里没有说是“家人”,或者是因为“家人”不像“家人”了,或者是因为家里除了“家人”之外,还有别人。无论是哪种情况,“室人”都是本来可亲可近之人。

所谓“交”,意味着“你一言我一语”地“交叉进行”;所谓“遍”,意味着“没有例外”;所谓“谪”,是指“责问”、“指责”。所“指责”的是什么呢?国已如此,家已如此,忠臣竟然到了这个地步,为何还要继续在这里而不辞职?为什么还不离开这个国家?

“室人”都来指责这位忠臣,并不能说明所有的“室人”都不好,而是说明国君的行为已经到了使国人忍无可忍的地步。从人之常情来说,任何人都不愿意轻易离开自己的父母之邦,可是,“室人”无不让这位忠臣离开“父母之邦”,足可见国人已经绝望。

《毛诗郑笺》说:“言室人亦不知己志。”确实,从这位忠臣来说,可以认为家人、亲友不知他的志向,在“室人”看来,这位忠臣的“孤忠”不仅对国家来说无济于事,而且只能自己受害,并且还害了“家人”。

在第一章里,出现了“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那是这位忠臣的自我劝慰,也可以说是在劝说自己忍耐。“忍耐”是压抑住内心的想法,或者压抑住内心的怨气,这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毕竟有“忍无可忍”之时,所以,经典不提倡忍耐。

孔子说:“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纵然众人都不知我的志向,内心也无丝毫不平之气,始终心平气和,而不为外事外物左右了心性、志向,这是“君子”的做法。这位忠臣只是“仕者”,德行不及“士君子”,所以,能“一忍再忍”便属难得。

这一章再次出现“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便属于“再忍”。这种“忍”,可以说是在国人已经普遍无法“忍”的情况下的“忍”,可见其难度之大。再到下一章第三次重复之时,则是这位忠臣自己都不能“忍”的情况下,最后的“强忍”。

四、第三章讲解:

原文:王事敦我,政事一埤(皮)遗(宜)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1】卫君已然无药救,忠臣被迫受役使。国事如物弃于地,忠臣管否由自己。

从“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到“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意味着程度更加严重了。这位忠臣不顾“家人”和亲友的“责问”,凭借着坚定的志气和忠心,依然留在朝廷、留在卫国。可是,结果如何呢?结果是国君的变本加厉。

《毛诗诂训传》说:“敦,厚。遗,加也。”这是从“经”之义而言的,可以说是直接从这位忠臣的忠心来解释。从这种忠心来说,忠臣说国君把“王事”、“政事”都交待给我去做,甚至完全信任我,交给我之后就不管了。其中好恶怨气。

能不能把这种说法理解为“反话正说”呢?不能。如果是“反话正说”,那么,这位忠臣就算不上“忠”了。但是,这位忠臣是不是仍然能心平气和呢?不是。如果真是心平气和,也就不必再三用“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自我解劝,不必“再忍强忍”了。

事实如何呢?《毛诗郑笺》以及孔颖达先生的《疏》,都是从忠臣的实际境况加以解说。我们学习《诗经》,应该学的是“经义”,而不是“旁议”。《郑笺》说:“敦,犹投掷也。”《韩诗》解释为“迫”,意思相近。对“遗”没有解释。

从事实来说,“王事敦我”,是国君把事情强行“投掷”给忠臣,意味着不能不接、不能不做,带有了强迫之意。“政事一埤遗我”,则是国君亦即众臣根本不管政事了,丢在那里没人管,这位忠臣管不管全靠自己的良心了。

为何国君把“王事”强行交给这位忠臣?因为毕竟涉及到在“王位”的人,国君也不敢不做;为何国君把“政事”丢下不管了?因为国君根本不把自己当做国君了,甚至就连卫国臣子、卫国庶民也算不上,心中只有自己的情色欲望了。

【2】朝廷已使人绝望,室人强行阻止我。内外交困至极限,忠臣强忍能几何?

“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从“谪我”到“摧我”,程度也加强了。《毛诗训诂传》说:“摧,沮(举)也。”“沮”是什么意思呢?《广韵》、《集韵》、《韵会》、《正韵》都解释为“止,过,坏”。《礼记·儒行》和《晋语》有“恐怖之”、“败”之义。

再看“摧”字,段玉裁先生《说文解字注》说,“此‘折’之义也”。由此来说,所谓“摧”,意思是说,“室人”强迫着这位忠臣辞官、离国。“止”,是说“室人”阻止他再做下去;“过”是认为他的做法错误,“坏”与“折”是故意败坏和改变它的事情。

到了这个时候,从朝廷来说,已经不仅仅是“北门”的问题,几乎可以说卫国已经无门可走了,所以,这位忠臣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理由不辞职、离国了;从家庭来说,家人、亲友已经到了决不允许他继续人“出仕”的程度了。

就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一次发出了“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的语句,可以说这是这位卫国忠臣最后的“强忍”,在外已无望、内有强迫的时候,这种“强忍”恐怕不可能“忍”得了多长时间。

当卫国这样的忠臣也不得不辞官、离国的时候,意味着卫国的“北门”也到了关闭的时候,亦即到了“无路可逃”、“走投无路”的地步,接着而来的,就只能是凛冽刺骨、病害万物的“北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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