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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尘子专栏】《论语说解》之学而第一(十一)

2010-05-21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  

原文:

1.11子曰:“父在,观其志(1);父没(2),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3),可谓孝矣。”

注释:

(1)其:他的,指子女。(2)没(mo4):通“殁”,去世。(3)无:没有。

译文:

孔子说:“一个人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可以通过观察他的志向来了解他。当他的父亲去世之后,可以通过观察他的行为来了解他。如果这个人三年没有改变父亲所遗留下来的做法,就可以说是很守孝道了。”

朱注: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行,去声。○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尹氏曰: “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游氏曰:“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说解:

父亲在的时候,子女要照顾到父母的意愿,而不能私自做主去做事。做事的时候,不是只顾自己是否高兴却不管父母是否伤心,而应该时刻都能考虑父母的感受。自己高兴,父母也能高兴,事情当然好办,关键在于自己的意愿和父母的意愿不一致的时候怎么办。自己虽然高兴,父母却不高兴的时候,是否能通过情真意切、合情合礼的解释,从而使父母也高兴?再三解释过后,父母仍然不高兴的时候,究竟是委屈自己而使父母不伤心,还是委屈自己而使父母高兴?这才体现出孝还是不孝。所谓“观其志”,是观察一个人所存的是什么心。一个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伤及父母之心,那么,他所存的心也就只能是自私之心,不能说是孝敬父母。一个不孝敬自己父母的人,我们能期望他尊敬长者吗?我们能期望他有爱别人的心思吗?

在父母去世之后,父母当然不能直接出来表达自己的意愿了,子女的行为也不会受到父母的干涉了,这时就要看这个人的行为如何了。儒学讲究的是“事死如事生”,因此,父母固然不在世了,但是,子女心中却不能忘记父母,不能恣意妄为而对不起父母的在天之灵,不能辱没了祖先。子女是父母生命的延续,子女又有自己的子女。如果一旦父母去世,便放任自己而行,无所顾忌,那么,岂不是把当初在世的父母当成了监督、拘束自己的“监工”了吗?君子行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父母祖先,对得起天地神灵。这是自我修养的体现,而不应是被迫的行为。所以说“父没,观其行”。

常常被人所诟病的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父母不在世了,如果父母当初的做法是符合道德要求的,那么,别说三年之内不改变,即使是终身不改变,也没有什么可诟病的。问题在于,父母生前的做法不一定是都符合道德要求的,那么,究竟“三年之内”能不能改变呢?这要从是否忍心来说。所谓“无改于父之道”,没有说不能改变,但是,重要的是,父母刚去世,马上就把父母的做法完全改变,等于立刻否定父母的做法,等于直接表明父母当初是错误的,这样的做法,子女于心何忍?又怎么能体现出对父母的尊重呢?更何况,这里有个“三年”的时间限定,对父母当初不和道义的做法,三年之后可以变通,也可以改变。操之过急,则是不把父母在天之灵放在心中;知错而而仍然延续其做法,不仅无异于陷父母于不义,而且也是不负责任的态度。

(责任编辑:瞿佳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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