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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帛文学文献综合研究”(论文集)

2025年03月15日 18:38  点击:[]

 

本論文集共收録72篇論文,作者21位,總字數達64萬餘字。其中大部分論文是已經公開發表過的,也有小部分尚未公開發表。本論文集大致分二部分,即“文本考釋”和“文學研究”二部分。文本考釋43篇,注重簡帛文本的考證和釋讀;文學研究29篇,注重簡帛文學多方面的研究。

本論文集的編撰原則和體例,大致如下:

1.本論文集的編撰大致遵循“保留原貌”的原則,即保留論文發表時的格式,其中尤其尊重中國台灣學者季旭昇先生的行文習慣和書寫規范,即保留台灣學術論文使用的標點符號。    

2.本論文集中收録的已發表論文,在文末標註發表情況。

3.本論文集中收録的未發表論文,在文末標註情況説明。


文本考釋

論清華簡《芮良夫毖》的文本性質


高中華 姚小鷗


:一般認,清華簡《芮夫良毖》系芮良夫進獻天子的規諫之作。其所立論,源於該篇《小序》“厥辟”一語之訓釋。本文援引《詩》《書》,指出《芮良夫毖·小序》中的“厥辟”乃指諸侯,而非論者所言之周天子。結合傳世文獻與出土文獻,可知芮良夫的政治身份爲天子一人之下的執政卿士,《芮良夫毖》爲芮良夫誥教諸侯及御事的詩篇。

關鍵詞:厥辟;芮良夫;芮良夫毖;清華簡



《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以下簡稱“清華簡”)中含多種《詩》類文獻。收録于第三輯的《芮良夫毖》,文勢與《詩經·大雅》相類,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對此,整理者作了大量工作,提供了基本可以讀通的文本。由於該文獻內容古奧,且牽涉問題複雜,故尚有諸多重要問題未能釐正,《芮良夫毖》一篇的文本性質即爲其一。這一問題與篇中若干關鍵語詞的訓釋密切相關,“厥辟”一語即當先予討論。

“厥辟”出現在《芮良夫毖》開篇《小序》中。其謂:


周邦驟有禍,寇戎方晉。厥辟、御事各營其身,恒爭于富,莫治庶難,莫恤邦之不寧。芮良夫乃作毖再終。


“厥辟”,整理者注:“意爲‘其主’,這里指周厲王。”以 “厥辟”指“周厲王”,系目前學界多數人的意見。在這一認識的基礎上,論者多將《芮良夫毖》與獻詩制度相聯繫,或認爲該篇系芮良夫“呈進的一篇規諫作品”,或乃芮良夫的“獻詩陳志”,又或謂“諍諫”君王之“毖詩”。總之,諸皆以《芮良夫毖》進獻天子的規諫之作。其所立論即源於上引(《小序》中) “厥辟”一詞之訓釋。

本文認,將《芮良夫毖·小序》(以下簡稱“小序”)之“厥辟”視“周厲王”,實乃誤解。

前人訓詁成例,以《詩》《書》互訓。《芮良夫毖》爲《詩》類文獻,故《尚書》相關文例對理解這一用語具重要參考價值。《小序》“厥辟、御事”並稱,與《尚書》屢見之“邦君、御事”相類。如:


   《大誥》:爾庶邦君,越爾御事。

   《酒誥》:邦君御事小子。

   《梓材》:邦君越御事。


”,訓治,“御事”即“治事之臣”。“越”,訓與。《梓材》“邦君越御事”,與《酒誥》“邦君、御事”同。

《尚書》將“御事”與“邦君”對舉時,又屢與其他稱謂連言。如《大誥》:


   肆予告我友邦君,越尹氏庶士御事。

   爾庶邦君,越庶士御事。

   義爾邦君,越爾多士尹氏御事。


“尹”,孔穎達《疏》:“正也,諸官之正。” “庶”訓“衆”, “庶士”猶“多士”。“尹士”、“庶士”皆就治事官長言,故可與 “御事”並稱。

語言思想的載體。某一表述方式,往往承載著特定的思想觀念。相關思想觀念又多植根於當時的社會制度。經典文獻所載尤其如此。“邦君”、“御事”對舉,基於周代以分封爲背景的基本政治結構。文獻表明,周人行政系統由王畿劃分內外,《尚書·酒誥》稱之爲“內服”與“外服”:


   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


“外服”指王畿以外之邦君(侯甸男等),“內服”指王畿內執事諸人(百僚庶尹等)。兩者各有分屬,往往對舉。上舉《尚書》諸篇以“邦君”、“御事”並稱,正基於此。《詩經》中亦有相類用法:


   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小雅·雨無正》)

   百辟卿士,媚于天子。不解位,民之攸塈。(《大雅·假樂》)


“三事大夫”,胡承珙謂:“在內卿大夫之總稱,對下‘邦君’句爲在外諸侯之統稱。” “百辟卿士”,陳奐言:“‘百辟’,謂外諸侯也;‘卿士’,謂內諸侯也。”胡、陳兩説皆得要領。

由上所述,知“邦君”與“御事”並稱,乃古人慣例。《小序》“厥辟、御事”連言類此,故此處“厥辟”當指諸侯無疑。推求上下文義,益可見此説不誤。

查《小序》述及詩篇大意,言“厥辟御事各營其身”,此非斥天子語。“營”取義環繞,有謀度之意。依古人觀念,“王身”爲“營”、“保”之對象,絶無斥王“營身”之理。《詩·大雅·烝民》:


  王命仲山甫:式是百辟,纘戎祖考,王躬是保。


《毛傳》:“仲山甫,樊侯也。”“王躬”,即王身。《烝民》篇謂宣王命仲山甫承繼先祖,表率諸侯,以保衛王身。又《毛公鼎銘》記毛公受命,天子命其“以乃族干吾王身”(《集成》2841),“干”即《周南·兔罝》“公侯干城”之“干”,此義後通作“扞”;“吾”讀“禦”。二字皆保衛意。《尚書·文侯之命》載平王錫命晉文侯,有“伊恤朕躬”語。恤即憂恤,與“營”、“保”之義相成。如所共知,周初“封建親戚以蕃屏周”,以收拱衛王畿之效。諸侯藩衛天子,王臣營恤王身,爲周人大倫。“保王身”、“恤王躬”乃當然之義。若臣下不恤王躬,反營己身,即屬失職。周公誥群臣曰“毋惟爾身之營”,《小序》指斥諸人“各營其身”,皆出於此種觀念。故訓“厥辟”爲“諸侯”,正合文義。若以爲指斥“天子”,則扞格難通了。

判定《小序》“厥辟”諸侯,對於正確認識《芮良夫毖》的文本性質意義重大。

如本文開篇所述,學界普遍以《芮良夫毖》進呈天子之“獻詩”,而該源於“厥辟”一詞之訓釋。“厥辟”既非指天子,“獻詩”説自然失去依據。我們認爲,《芮良夫毖》絶非上獻天子的諫詩,而是誥教之詩。這一點,可由“毖”字本身得到説明。

《説文·比部》:“毖,慎也。從比,必聲。”《廣雅·釋詁》:“毖,比也。”王念孫據此指出“毖”有慎密之義。他説:


毖爲比密之比。《説文》:“毖,慎也。從比,必聲。”……又云:“比,密也。”密與慎同義。故《繫辭傳》云:“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説文》、《廣雅》皆以“毖”字從“比”。簡帛文獻中,“毖”又從言作“䛑”(清華簡《芮良夫毖》、上博簡三《彭祖》),或從心作“怭”(清華簡《周公之琴舞》),分別強調言説與心志,與“毖”構形略異而實爲一字。

文》訓“毖”“慎”,強調該字意符“比”所包含的慎密之義。但這一訓釋與《芮良夫毖》所見“毖”字語例不合。按“毖”字在《小序》及詩篇正文及篇末兩次出現,分別是:


   吾用作毖再終,以寓命達聽。(簡28)

   芮良夫乃作毖再終。(《小序》)


“作毖再終”文例與《尚書·酒誥》“典聽朕毖”相類。“毖”字的訓釋,當從王國維先生讀《尚書》,訓爲“誥教”。按《酒誥》“毖”字三見:


   厥誥毖庶邦庶士。

   汝劼毖殷獻臣。

   王曰:“封,汝典聽朕毖。”


王國維認爲上引文中“劼毖”即“誥毖”之訛。他説:


   “汝典聽朕毖”,亦與上“其爾典聽朕教”文例正同。則“毖”與“誥教”同義。《傳》釋“劼”爲“固”,釋“毖”爲慎,亦大失經旨矣。


王國維先生指明“典聽朕毖”例同“典聽朕教”,故推斷“毖與誥教同義”。整理者謂《芮良夫毖》乃“訓誡之辭”,一定程度上印證了王氏的這一論斷。

“毖”訓“誥教”,揭示了作“毖”者與聽“毖”者之間的身份關係,即誥毖者身份較聽受者高。上舉《酒誥》中,三處“毖”字皆爲此用。兩相對照,可知《芮良夫毖》亦然。

據《小序》,《芮良夫毖》的作者芮良夫,其發言對象邦君御事。後者身份明確,不贅述。至於芮良夫的身份,當爲王朝執政卿士。以下就此略作論述。

《詩經·大雅·桑柔·序》:“芮伯刺厲王也。”《鄭箋》:“芮伯,畿內諸侯,王卿士也,字良夫。”按文獻所見“卿士”有廣狹兩義。廣義爲諸卿之通稱,狹義指執政之卿。後者位尊,僅在天子一人之下。《鄭箋》所説“卿士”,蓋執政之卿。按芮爲姬姓,周畿內諸侯,周初以來與王室關係密切。《顧命》成王臨終顧命大臣六人,芮伯即爲其一。芮君爵位尊顯。傳世芮器銘勒“芮公”者達十數件之多。考古發現表明,至春秋初期,芮君仍身份顯赫,隨葬“七鼎六簋”,規格與“春秋早期的虢國相仿佛”,而虢公曾多次擔任王室卿士。今本《竹書紀年》載厲王八年,“芮良夫戒百官於朝”。凡此,均從不同側面支持鄭玄之

由《芮良夫毖》文辭本身,亦可上述推測提供理據。其關鍵在簡文“沖人”一語:


   朕惟沖人……(簡24)


“沖人”,讀如“童人”,屬謙稱。該語詞見於傳世文獻及簡帛文獻者如下:


   盤庚言於有“肆予沖人……”              (《尚書·盤庚下》)

   王若曰:“洪惟我幼沖人/肆予沖人/越予沖人……”(《尚書·大誥》)

   (成王)執書以泣,曰:“惟予沖人弗及知……”  (《尚書·金縢》)

(成王作敬毖)六啟曰:“其沖人……” (清華簡《周公之琴舞》)

   (周)公若曰:“肆朕沖人……”               (清華簡《皇門》)


上引文中,清華簡《皇門》“公若曰”之“公”指周公旦。此外,“沖人”或爲商王盤庚自稱,或爲周王自稱,劉起釪先生等曾據《尚書》諸篇謂“沖人”爲“王朝統治者自謙的稱呼”,可見該詞使用者的身份非同尋常。《芮良夫毖》中,芮良夫自稱“朕惟沖人”,用法與上舉相當,而“朕”字的使用又突顯了該句的莊重意味。

總之,諸多證據表明,鄭玄言芮良夫任周王卿士之可以信據。其具體身份,如上文所述,或即王朝執政卿士。依西周制度,執政卿士身份尊貴,位在天子一人之下,其令行於邦君御事。《令方彝銘》曰:


   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 ……明公朝至于周,遂舍三事令,眔卿事寮,眔諸尹,眔里君,眔百工,眔諸侯、甸、男,舍四方令。(《集成》9901)


李學勤先生指出,銘文中的周公“尹(治理)三事四方”,其身份正是執政之卿。“三事”“四方”與前文所引《酒誥》的“內服”與“外服”相當。《令方彝銘》中的周公既“舍三事令”,“舍四方令”,可知兼司王朝內外,政令所達,及於邦君、御事。這一身份,學者或稱之爲“首席執政大臣”。

芮良夫既執政卿士,作毖誥教諸侯及御事,合乎情實。《芮良夫毖》篇中確不乏誥教、戒敕之言。舉文意顯明者如下:


   敬哉君子,恪哉毋荒!畏天之降災,恤邦之不臧。(簡6)

   凡百君子,及爾藎臣。胥收胥由,胥穀胥均。   (簡9)

   以力及作,燮仇啟國。以武及勇,衛相社稷。   (簡14)


以上諸引文中,凡敬恪毋荒、同恤患難、衛相社稷諸語,洵執政卿士之口吻。

總之,《芮良夫毖·小序》之“厥辟”指諸侯而言。《芮良夫毖》爲誥教邦君御事之詩,而非上獻天子之作。需要指出的是,學者誤訓《小序》“厥辟”爲天子,只是誤解《芮良夫毖》文本性質的直接原因。其深層原因,或受《毛詩序》“美刺”説之影響。對於《詩》學史上的這一重要問題,容異日申論之。

原載《中州學刊》2016年第1期



编辑:赵露晴 初审:刘雯 复审:俞林波 终审: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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