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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年度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7   点击:

文学院各班级: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济南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内容,现组织我院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申报工作。具体的参评条件如下: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异。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遵纪守法,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稳定学校大局积极开展工作。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成绩优异,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和德育测评成绩优秀。

4、学年内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成绩优良。

4、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学年内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和班级于12月21日(周五)上午12点以前携带相关表格到学办(10教516)报名。具体的相关表格请同学们到文学院网站下载,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

上报材料:《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省级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以上表格均需双面打印

由于学校通知仓促,请按时报到名,过期不候。望同学们见谅。如有问题请向文学院助学管理中心咨询。

请点击此下载:

附件

文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文学院助学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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