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大纲

《教育实习》教学大纲
发布日期:2016-05-24   点击:

《教育实习》教学大纲

Educational Practice

课程编码:25A04009 课程类别:集中实践课程 学分:10.0

计划学时:10周 课程属性:集中实践课程

适用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类)

教学目的与任务

教育实习是汉语言文学专业师范类学生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实习,可以更好地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在实习和以后的工作实践中充分落实师范教育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对提高我国初、中级教育和教学的整体水平,培养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工作的专门人才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教学基本要求

1、通过教育实习接受较为专业和系统的教育思想教育,在实践中了解我国当前中小学教育发展的整体状况与水平,增强从事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2、将课堂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实践中得到综合运用,培养从事中、小学教育的各项独立工作能力与综合素质。

3、获得中小学语文教育调查与教育、教学研究的初步能力,锻炼中小学语文教育工作中必须的开拓精神和创新才能,了解本专业当前的就业形势与环境,为未来择业确立方向和目标奠定基础。

教学内容、方式及过程安排

教学内容:

1、根据授课内容合理统筹安排教学课时,独立备课,撰写教学大纲和教案,掌握中小学语文教育教学的各项基本技能技巧。

2、了解中小学生的思想、学习状况,初步掌握与他们进行良好沟通的技巧以及班级管理的基本能力与素质。

3、掌握与实习单位管理人员、指导教师之间进行沟通与协作的技巧,锻炼与实习同学之间的团队合作工作能力。

方式:

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

过程安排:

(一)了解实习单位情况

实习前,由文学院指定的指导教师介绍实习单位的情况,并与学生沟通,了解学生的实习工作心理预期。

(二)进入实习单位实习

文学院派出指导教师带领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接洽,对学生实习工作做出明确、具体的安排。文学院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过程中,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在不妨碍实习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工作进展情况。

(三)认识实习总结

学生完成实行总结和相关的调研报告,交给文学院指导老师,作为教育实习评定成绩参考。

成绩考核与评定

成绩考核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实习单位成绩鉴定与实习报告。实习单位成绩鉴定由实习单位提供,实习报告成绩由专业指导教师负责评定;评定成绩评定采用评语和百分制打分两种形式相互结合。教育实习学生的实习成绩由我院实习指导组根据实习单位鉴定与实习报告成绩来最终确定。

修订时间 撰稿人:刘新锁 审核人:张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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