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第三〇五讲:《小雅·采芑(音启)》(五)(2019.01.06)
【因近日事情繁多,时间精力有限,今晚只能学习“蠢尔蛮荆,大邦为雠”二句。然而,能由此而知如何学《诗》,如何为人,如何为政,则所获亦可谓多矣。因尚有多事须做,今晚将以上文字一次发出。宗来自学,此文自成,群主邀请,故发群中。今学诗经,回归正统;诗以言志,习必躬行;不事创新,但求中正;依据毛传,参照五经。不作旁观,不作赏评;学而习之,修齐治平。企鹅微信,二九五群,时久字多,惟静惟恒。周二论语,周日诗经。】
六、第四章讲解:
原文:蠢(音春三声)尔蛮荆,大邦为雠(音愁)。方叔元老,克壮其犹。方叔率(音帅)止,执讯获醜(音丑)。戎车嘽嘽(音贪),嘽嘽焞焞(音推)。如霆如雷,显允方叔。征伐玁狁(音显允),蛮荆来威。
【1】“蠢尔蛮荆,大邦为雠”,《毛诗诂训传(毛传)》注:“蠢,动也。蛮荆,荆州之蛮也。”何以解“蠢”为“动”?《说文解字》曰:“蠢,虫动也。从䖵(音昆),春声。”然后,又列举其“古文”写法。将其“古文”写法与“蠢”相较,可知其义。
其“古文”写法,是将“哉”之“口”换作“春”。去其“春”字,其读音为“栽”,即“从戈、才声”之字(输入法无法打出),其义为“伤”,因干戈而造成伤害也。“才”字讹变为“十”,“十”本“甲”之本字,由此而转为“干戈”之合体矣。干,盾也。
“蠢”何以“从䖵(音昆)”?正体字中,有“虫”、“䖵”、“蟲”三字。“虫”之本义为蝮蛇,像蝮蛇之形,其毒甚重,故其伤人亦甚;然而,此字之义被用以泛指虫类,乃至泛指所有动物,人类亦或被称为“裸虫”。
“蟲”者,蠕动爬行虫类之总名,析而言之,“有足谓之蟲,无足谓之豸(音至)”,浑而言之,皆可谓之“蟲”,然而,其所指范围小于“虫”,必蠕动爬行而后谓之“蟲”。再者,又言“数量或种类之多”。“豸”本兽类脊椎之象,借用而言无足之“蟲”而已。
“䖵”有事“蟲之总名”,则兼指有足与无足者,爬行与飞行者,但其所指范围小于“虫”而大于“蟲”。“虫”与“蟲”或可混用,难以确指,须据其文之前后而定之。“䖵”则不与“虫”、“蟲”混用。由“䖵”字之象,则惟分“虫类”为二。
分其为二,则涵有“有毒与无毒”、“有害与无害”。“蠢”字“从䖵”,盖用此义而侧重于“有毒”与“有害”。何以“春声”?孟春之时,则百草萌芽,虽毒草亦然;仲春之时,则百虫惊蛰,虽毒虫亦然。何以谓之侧重于毒虫、害虫?以“蠢”字之“古文”知之也。
“蠢”中之“春”,非“四时之春季”,而是借此以言某种气息到来,使毒草、毒虫得其气而发作,此即“蠢蠢欲动”之“蠢”,譬如利欲诱惑而春心发动,譬如唯恐危害及身而起兵作乱。因利欲诱惑或唯恐危害及身则动,此谓“蠢动”也。
【2】“蠢尔蛮荆”之“蛮荆”,何谓也?楚国在荆州,其君有道德礼义则为华夏,其君无道德礼义则为“蛮戎夷狄”;其君为“蛮戎夷狄”,则其人“不知人之所以为人”,虽生而为人,竟如虫类、如禽兽,故有扰民、害民之行,故不配居于国君之位矣。
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此之谓也。夷狄之有君,亦如山林之虎、群兽之雄而已,非“人君”也;华夏虽失其君,其人民犹有礼仪羞耻,其国不至于沦为丛林也。诗中不称其为“楚”,而称之为“荆”,以其行“蛮夷戎狄之政”也。
“荆楚”是“周之地”,非“周外之国”;“王者”受天之命以保天民,见天民竟沦陷于“蛮夷戎狄之政”,不可不救也。救民于水火,是救民之生命;救民而使之不至于形同禽兽,是救民之性命。“生命”与“性命”有何区别?
虽有“人之身”,而或不知“人之心性”,是生命;既有“人之身”,且有“人之心性”,是性命。“王者”之使命与责任,既须救人民之“生命”,尤须救人民之“性命”。“王者”之“南征”,兼顾二者者也。由史实而言,谓之“南征”;由道义而言,则“征”而已。
“大邦为雠”之“大邦”,固然谓列国中之大国,然而,“蛮夷戎狄”如山林之虎、草野之狼,对其内则使其民失礼义廉耻,对其外则侵扰他邦邦。何以如此?以其所行者,“弱肉强食、倚强凌弱”而已。至于侵扰“大邦”,则近乎疯狂矣。
“雠”字,“从言,雔(音愁)声”。“雔”者,双鸟也。双鸟之言和谐则为伴侣,故“雠”字有“伴侣”之义;双鸟之言敌对则为“仇敌”,故“雠”亦有“仇敌”之义。“言为心声”,是故,为“伴侣”或为“仇敌”,在于其心。
“大邦为雠”,谓“蛮楚”以禽兽自居,亦视“他邦”为“夷狄蛮戎”,如此则以“争雄”、“争地”为“理所当然”,“弱肉强食、倚强凌弱”亦以为是“理所当然”。用“雠”字,意谓本可为“伴侣”,却成为“仇敌”矣。“王者”之“征”,亦使之与他邦为“伴侣”也。
【今晚发布完毕。若有垂询,敬请小窗留言直说,必答以供参考。谢绝闲聊与争辩,无礼不答。若贵群不想继续,敬请告知,宗来愿意退出。若有愿转贴、转播者,悉听尊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