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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梁惠王(下)注释与说解㈢

2014-10-15   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   点击:  

王臣章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1)),比其反也(2)),则冻馁其妻子(3)),则如之何?”王曰:“弃之。”曰:“士师不能治士(4)),则如之何?”王曰:“已之(5))。”曰:“四境之内不治(6)),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7))。

注释:

(1)于:给。之(zhi4)楚:前往楚国。(2)比:等到。反:同“返”,返回。(3)馁(nei3):腹中空虚,饥饿。妻子:妻子和儿女。(4)士师:负责审案的官员。(5)已:罢免。(6)四境:国境。治:太平安定。(7)顾:回顾。他:另外的事情。

译文:

孟子对齐宣王说:“假如大王的臣子之中有人把妻子儿女托付给他的朋友而到楚国出游的,等到他返回来的时候,发现他的妻子儿女在受冻挨饿,那么,应该怎么办?”齐宣王说:“放弃这个朋友。”孟子说:“如果负责审案的官员不能管理好士子,那应当怎么办?”齐宣王说:“罢免他。”孟子说:“国境之内不太平安定,那应当怎么办?”齐宣王环顾左右而改变了话题。

朱注:

孟子谓齐宣王曰:“王之臣有托其妻子于其友,而之楚游者。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王曰:“弃之。”

(比,必二反。托,寄也。比,及也。弃,绝也。)

曰:“士师不能治士,则如之何?”王曰:“已之。”

(士师,狱官也。其属有乡士遂士之官,士师皆当治之。已,罢去也。)

曰:“四境之内不治,则如之何?”王顾左右而言他。

(治,去声。孟子将问此而先设上二事以发之,及此而王不能答也。其惮于自责,耻于下问如此,不足与有为可知矣。赵氏曰“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无堕其职,乃安其身。”)

说解:

自古以来,最令人感伤的,莫过于总是只见别人有过错,而不见自身的过错;职别别人有过错时,知道如何处理,而自身有错误的时候,却不肯承认,不知自责,更不去想法改变过错,因此而导致人类历史总是不断地悲剧重演。齐宣王知道,如果有人辜负了朋友的嘱托,让托付给他照顾的朋友之妻和子受冻挨饿,就与这样的所谓朋友绝交;他知道,如果负责审案的官员不能管理好士子,就罢免这样的官员。但是,作为国君,理应使境内的百姓太平安定,百姓却不得安宁,甚至为了称霸天下而让百姓到战场上去拼命,这样的国君是应该与他绝交呢,还是应该罢免他呢?齐宣王对此却不想再承认,而有意改变了话题。可见,齐宣王不愿自责,不敢自责,耻于下问,齐国的希望也因此而渺茫了,进而王道仁政的希望就因此而渺茫了。然而,天下有多少人就像齐宣王一样呢?

乔木章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1),非谓有乔木之谓也(2),有世臣之谓也(3)。王无亲臣矣(4),昔者所进(5),今日不知其亡也(6)。”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7)?”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8),将使卑逾尊(9),疏逾戚(10),可不慎与(11)?左右皆曰贤(12),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13),未可也;国人皆曰贤(14),然后察之;见贤焉(15),然后用之(16)。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17)。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18)。”

注释:

(1)故国:国祚长久的国家。(2)乔木:高大的树木。(3)世臣:德高望重而且长久在位的故旧大臣。(4)亲臣:可亲可信之臣。(5)昔者:以往的时候。进:提拔任用。(6)亡:离去。(7)识:识别。其:他们。不才:非有用之才。舍(she3):舍弃而不用。(8)不得已:无可奈何,不得不。(9)卑逾(yu2)尊:地位卑下的人超越地位尊贵的人。(10)疏逾戚:关系疏远的人超越关系密切的人。(11)与(yu2):同“欤”,语气词。(12)左右:身边亲近的臣子。(13)诸:各位。(14)国人:国内的百姓。(15)见贤:看到贤德的人。焉:在其中。(16)用之:任用他。(17)去之:舍弃而不用他。(18)为(wei2):做。

译文:

孟子拜见齐宣王说:“所谓国祚长久的国家,不是说只要有高大的树木就算是了,最主要的是要有德高望重而且长久在位的故旧大臣。大王已经没有可亲可信的臣子了,以往提拔任用的人,现在不知道他们离开而到哪里去了。”齐宣王说:“我怎样才能识别那些没有才能的人而舍弃不用他呢?”孟子说:“国君要选拔任用贤德的人,如果是出于迫不得已才任用,将会使地位卑下的人超越地位尊贵的人,使关系疏远的人超越关系密切的人,怎能不格外慎重呢?国君身边的臣子都说贤德,尚不可因此就确定;各位大夫都说贤德,也不可因此就确定;国内的百姓都说现代,然后仔细审察,看到他们中确实有贤德的人,然后重用他。身边的臣子都是不可重用,不要听信;各位大夫都说不可重用,不要听信;国内的人都说不可重用,然后仔细审察;看他们之中确实有不可重用的,然后舍弃而不用他。身边的臣子都是可以杀掉,不要听信;各位大夫都说可以杀掉,不要听信;国内的人都说可以杀掉,然后仔细审察;看他们之中确实有可以杀掉的,然后杀掉他。因此,可以说是国内的人杀掉他。能够像这样用人,才可以成为庶民之父母。”(说明:“如不得已”的解释,未取朱子之说,采用焦循《孟子正义》之说。)

朱注:

孟子见齐宣王曰:“所谓故国者,非谓有乔木之谓也,有世臣之谓也。王无亲臣矣,昔者所进,今日不知其亡也。”

(世臣,累世勋旧之臣,与国同休戚者也。亲臣,君所亲信之臣,与君同休戚者也。此言乔木世臣,皆故国所宜有。然所以为故国者,则在此而不在彼也。昨日所进用之人,今日有亡去而不知者,则无亲臣矣。况世臣乎?)

王曰:“吾何以识其不才而舍之?”

(舍,上声。王意以为此亡去者,皆不才之人。我初不知而误用之,故今不以其去为意耳。因问何以先识其不才而舍之邪?)

曰:“国君进贤,如不得已,将使卑踰尊,疏踰戚,可不慎与?

(与,平声。如不得已,言谨之至也。盖尊尊亲亲,礼之常也。然或尊者亲者未必贤,则必进疏远之贤而用之。是使卑者踰尊,疏者踰戚,非礼之常,故不可不谨也。)(宗来案:焦循《孟子正义》注曰:言国君欲进用人,当留意考择。如使忽然不精心意,如不得已而取备官,则将使尊卑亲疏相逾,岂可不重慎之。疏曰:……不得已者,本不当用,因无人充职,姑且用之,故云不得已而取备官。不得已而取备官,乃是明知其不才而姑且用之。今原非明知其不才,但以不精心意若迷若忘,昏昏忽忽,故言如不得已。)

左右皆曰贤,未可也;诸大夫皆曰贤,未可也;国人皆曰贤,然后察之;见贤焉,然后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听;诸大夫皆曰不可,勿听;国人皆曰不可,然后察之;见不可焉,然后去之。

(去,上声。左右近臣,其言固未可信。诸大夫之言,宜可信矣,然犹恐其蔽于私也。至于国人,则其论公矣,然犹必察之者,盖人有同俗而为众所悦者,亦有特立而为俗所憎者。故必自察之,而亲见其贤否之实,然后从而用舍之;则于贤者知之深,任之重,而不才者不得以幸进矣。所谓进贤如不得已者如此。)

左右皆曰可杀,勿听;诸大夫皆曰可杀,勿听;国人皆曰可杀,然后察之;见可杀焉,然后杀之。故曰,国人杀之也。

(此言非独以此进退人才,至于用刑,亦以此道。盖所谓天命天讨,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

如此,然后可以为民父母。”

(传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说解:

任何一位君主,都不会不想让国家长治久安,代代相传,在君主世袭时代是如此,在君主不再世袭的时代也是如此。至少要传承几代君主之后,才能算是“故国”。这样的故国,因为长期没有战乱,树木可以得到自然而然地成长,因此会有高大的树木,但是,只有高大的树木,却没有可亲可信而德高望重的大臣,恐怕也就难以再持续很久了。这样的大臣,不仅丰富的经验,更重要的是有道德修养,他们老成持重,足以为君主把握好治国的原则。然而,能不能得到这样的大臣,能不能使这样的大臣高兴地长期留在朝廷之中,却要看君主的态度如何。当君主对贤德的大臣无敬重之意的时候,大臣会离开;当君主亲信奸佞小人的时候,贤德的大臣会身受其害。孟子告诫齐宣王,齐国已经没有这样的贤德之臣了,意味着齐国已经有亡国的隐患。

齐宣王固然也想让齐国长治久安,因此而询问孟子,如何才能鉴别人才而用之,但是,在他心中,却认为离开齐国朝廷的人都是没有才能的人,只是因为当初辨别不清而错误地任用了他们,所以,如今那些人离开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他认为,关键在于如何早一点辨别哪些人是没有才能的人而不再误用,却不注意如何提拔重用贤德的人。这也是历代君主常有的错误,即重视才能,而不重视德行。因此,孟子强调“进贤”。

所谓“进贤如不得已”,意味着本来无意于提拔重用贤德之人,只是不得不用而已,那么,就会未必常礼。按照常礼,应该使贤德的人处在尊贵的位置,使不贤德的人处于卑下的位置;应该亲近应该亲近的人,疏远应该疏远的人。但是,本来就无意于重用贤德之人,迫不得已地用了,内心所尊的并非贤德之人,而是不贤德的人,如何能使贤德的人发挥他的作用呢?内心所尊重的是不贤德的人,那些人会千方百计地取得君主的亲近和信赖,因此而使君主疏远自己的父母兄弟,否则,那些人也就不是不贤德了。所以,君主必须谨慎地选择贤德的人而加以提拔重用。

君主提拔重用贤德之人,当然要先识别贤不贤,其重点在于识别贤者而加以重用。如何识别呢?首先,不能被身边的近臣之言所蒙蔽,因为近臣也许有私心而不知体恤民情;其次,不能被各位在位的大夫之言所蒙蔽,因为各位大夫也许对君主有所畏惧或结党营私。那么,应该多听谁的言论呢?要多听国内百姓的言论,不能是一部分百姓的言论,而要整体看待,当百姓说某人贤德的时候,一般来说,这样的人往往最有可能是能使百姓拥戴的人。但是,君主也不能完全相信百姓的说法,因为有的人可能会收买人心,所以,君主必须还要加以审察,综合近臣、大夫、百姓的言论,依据道义加以审察,然后才能重用。对于不可重用的,以及应该罢免乃至应该惩罚的人,也是如此。

对近臣、诸大夫、国人之言,都需要听一听,即所谓“兼听则明”。然而,兼听未必能明,而且常常是众口异辞,意见相左,因此,君主必须明察而后独断。其次,须知近臣、大夫有比周之辨、群党之别,孔子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又说:“君子群而不党,小人党而不群。”如果近臣、大夫不是君子,则难免因政见、利害、好恶之同异而结党联类,乃至排斥异己、诋毁贤良。再次,对于国人之言也不能全听全信,因为乡愿之人会因为同于流俗而容易取悦众人,君子之人会因为特立独行而容易被世俗所憎恨,孔子说:“众好之,必察焉;众恶之,必察焉。”又说:“乡愿,德之贼也。”

国家是君臣民共同的国家,君臣民只能遵循道义而谋求太平安定,而不能各循私意而自谋其利。君主进贤,是为了能够最大程度上遵循道义,如此方能国泰民安、长治久安,因为君主有不贤不明之时,此时正是需要贤德之臣规谏匡正的时候。君主铲除奸恶之徒,是秉承天道的好生之德,以保国安民。依据道义而保国安民,是奉天之命;依据道义而惩奸除恶,是奉天伐罪。这叫做“天命天讨”。如果君主假借“天命天讨”之名,而谋私利、行私事,也终究逃不过“天命天讨”。庶民的好恶,不可不重视,但是,一国之民的好恶往往有不顾国外之人的地方,一时之民的好恶往往有不顾祖宗以及千秋万代的时候,因此,即使是“国人皆曰贤”、“国人皆曰不可”、“国人皆曰可杀”,也必须依据道义而再做仔细审察,以便遵循道义而保民,避免妄从民言而误民。

独夫章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1),武王伐纣(2),有诸(3)?”孟子对曰:“于传有之(4)。”曰:“臣弒其君(5),可乎?”曰:“贼仁者(6),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7)。残贼之人,谓之一夫(8)。闻诛一夫纣矣(9),未闻弒君也。”

注释:

(1)汤:商朝开国贤王。放:放逐。桀(jie2):夏朝亡国之君主。(2)武王:西周开国贤王。纣(zhou4):商朝亡国之君主。(3)诸:之乎。(4)于:在。传(zhuan4):此指《书经·仲虺之诰》。(5)弑(shi4):以下杀上。(6)贼:害。(7)残:伤。(8)一夫:独夫,相当于说众叛亲离的一个人。(9)诛(zhu1):讨伐。

译文:

寝宣王问道:“商汤放逐了夏桀,周武王商纣,有这样的事吧?”孟子回答说:“在《尚书》之中有这样的说法。”齐宣王说:“身为臣子,却以下犯上而弑其君主,这样的做法能肯定吗?”孟子说:“伤害的人,称之为恶贼;伤害义勇的人,称之为凶残。既是凶残,又是恶贼,这样的人只是一个众叛亲离的独夫。人们所听到的是诛伐纣这个独夫,没有听说称之为弑君的。”

朱注:

齐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于传有之。”

(传,直恋反。放,置也。书曰:“成汤放桀于南巢。”)

曰:“臣弒其君可乎?”

(桀纣,天子,汤武,诸侯。)

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弒君也。”

(贼,害也。残,伤也。害仁者,凶暴淫虐,灭绝天理,故谓之贼。害义者,颠倒错乱,伤败彝伦,故谓之残。一夫,言众叛亲离,不复以为君也。书曰:“独夫纣。”盖四海归之,则为天子;天下叛之,则为独夫。所以深警齐王,垂戒后世也。王勉曰:“斯言也,惟在下者有汤武之仁,而在上者有桀纣之暴则可。不然,是未免于篡弒之罪也。”)

说解:

齐宣王的问话,是首先认定商汤是夏朝的臣子,认定周武王是商朝的臣子,然后引出“臣子不能弑君”的结论。齐宣王所混淆的是,夏桀、商纣虽然身在夏朝、商朝天子之位,却已经成为夏朝、商朝的罪人,他们不仅对不起他们的祖先,而且残害无辜百姓,残杀仁臣忠士,因而已经成为众叛亲离的独夫民贼,已经成为窃居天子之位却做着背道弃义之事的罪人。所以,孟子称之为“贼仁贼义”的“残贼之人”,朱子解释得很透彻:“害仁者,凶暴淫虐,灭绝天理,故谓之贼。害义者,颠倒错乱,伤败彝伦,故谓之残。”同时,齐宣王没有认识到,商汤、周武王在当时已经是天命所归、民意所归的贤君,他们并非有意于推翻前朝、得到权位,而用心在尊奉天道、为国民除害,从而救民于水火。因此,“四海归之,则为天子;天下叛之,则为独夫”。

学习此章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孟子是对齐宣王当面而言桀纣的残暴及其恶果,语意明确,语气坚定,却不失其礼,可谓坚守道义却又不卑不亢。其次,孟子的目的是为了以桀纣的恶果警告齐宣王,并垂戒于后世:凡是贼仁贼义的君主,必然天·怒·人·怨,结果会像桀纣一样,要避免这样的恶果,只有行仁尚义。再次,若非有商汤、周武王之仁,若非已得天意、民心,不能随意比附商汤和周武王。其四,对确实像桀纣一样残暴的君主,固然应该以独夫民贼对待;如果君主尚未达到桀纣那样无可救药的地步,身为其臣子,不应夸大君主的过错和恶行而轻易把君主比作桀纣,而要尽心尽力地劝谏,身为士君子而非臣子,则三谏不从而去之。其五,视桀纣为独夫,谓害仁义者为残贼,非孟子所创言,而是承先王先圣之言而来。

巨室章

孟子谓齐宣王曰:“为巨室(1),则必使工师求大木(2)。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3),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4),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5),则何如?今有璞玉于此(6),虽万镒(7),必使玉人雕琢之(8);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9)?”

注释:

(1)为(wei2)巨室:建造巨大的房屋。(2)必:一定。工师:工匠的首领。(3)匠(jiang4)人:工匠,具体做工的艺人。斫(zhuo2):砍削。(4)夫(fu2):发语词。(5)姑:暂且,姑且。舍(she3):放弃。女(ru3):你。从:听从。(6)今:有假设之意。璞(pu2)玉:一指包藏在石质之中的玉,一指未经雕琢打磨的玉,朱子取前一种,其实两者均可取。(7)虽:即使。镒(yi4):重量单位,二十两。(8)玉人:雕琢玉器的匠人。(9)教(jiao1):教导,指导。

译文:

孟子对齐宣王说:“建造巨大的房屋,就一定要让工匠的首领寻找巨大的木料。工匠的首领得到的巨大的木料,大王就会很喜欢,认为能够担当起这个责任。工匠把巨大的木料砍削得太小了,大王就会发怒,认为工匠没有能力担当这个责任了。一个人从幼年开始学习某种技能,到了壮年要凭借这种技能做事,大王说‘暂且放弃你所学的技能而按照我所说的去做’,那结果会怎么样?假设这里有一块玉石,即使重达二十万两那么重,也一定让玉人去雕琢它;到了治理国家的时候,却说‘暂且放弃你所学的技能而按照我所说的去做’,那么,跟指导玉人去雕琢玉石有什么不同呢?”

朱注:

孟子见齐宣王曰:“为巨室,则必使工师求大木。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匠人斲而小之,则王怒,以为不胜其任矣。夫人幼而学之,壮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如?

(胜,平声。夫,音扶。舍,上声。女,音汝,下同。巨室,大宫也。工师,匠人之长。匠人,众工人也。姑,且也。言贤人所学者大,而王欲小之也。)

今有璞玉于此,虽万镒,必使玉人雕琢之。至于治国家,则曰‘姑舍女所学而从我’,则何以异于教玉人雕琢玉哉?”

(镒,音溢。璞,玉之在石中者。镒,二十两也。玉人,玉工也。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爱之甚也。治国家则殉私欲而不任贤,是爱国家不如爱玉也。范氏曰:“古之贤者,常患人君不能行其所学;而世之庸君,亦常患贤者不能从其所好。是以君臣相遇,自古以为难。孔孟终身而不遇,盖以此耳。”)

说解:

此章第一层意思是,要建造巨大的房屋,就需要巨大的木料做栋梁;天下不是没有巨大的木料,但是,不懂行的工匠却会把巨大的木料砍削得变小,结果也就只能用来建造小房屋,问题出在工匠不懂行。“王天下”、“天下大同”,好比是要建造的巨大房屋;圣贤所传的王道仁政,好比是可以做栋梁的巨大木料;学习圣贤之道的人,好比是作为工匠首领的工师;齐宣王好比是不懂行的工匠,不听不信工师之言,非要把仁政这个巨大的木料砍削霸政那样的小木料,最后顶多只能建造成小房屋。原因在于,齐宣王不信圣贤大道,却自以为是,而且想要使学习圣贤之道的人,服从他的意见,从而对圣贤之道按他的意见而任意取舍。所谓“去粗取精”,便是此类。不遵循圣贤之道,却自以为是地对圣贤之道任意取舍,即使有王道的志向,也终究不可能实现。

第二层意思是,有重达二十万两的璞玉,人们都懂得它的珍贵,因此,不敢自己去雕琢它,而必然会请见识高明、技术高超的治玉之人来雕琢它,以免留下任何遗憾。对于国君来说,国家就好比是珍贵的璞玉,治理国家就好比是雕琢璞玉,国君自己不懂如何治理,最怕自视过高、不懂装懂,就像不懂得如何雕琢璞玉却非要自己雕琢不可,结果如何,是可想而知的。有璞玉,会请玉人雕琢;治理国家,却只任凭自己的私心私情,而不用贤德君子,是爱玉胜过爱国。自古以来的贤德君子,学习圣贤之道,是为了国泰民安,但所患在于国君常常不能信从圣贤之道,因此而常常有天下之忧;自古以来的君主,即使未必很圣明,但是,很少有不想长治久安的,但所患在于总想让贤德之人遵从他的个人好恶,因此而常常有乱亡之患。

胜燕章

齐人伐燕(1),胜之(2)。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3),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4),五旬而举之(5),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6)。取之何如?”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7),岂有它哉(8)?避水火也。如水益深(9),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10)。”

注释:

(1)伐:攻打。燕(yan1):战国时期的诸侯国之一。(2)胜之:打败了燕国。(3)或:有的人。取:占据。(4)以:凭借。万乘(sheng4)之国:能够出得起一万辆战车的大诸侯国。(5)旬:十天。举:全部攻占。(6)必:一定。天殃(yang1):天灾。(7)箪食(dan1shi1):用竹筐装着食物。壶浆:用壶装着汤水。以:而。师:军队。(8)它:别的原因。(9)益:更加。(10)运:转而寄望于其他国家。

译文:

齐国人攻打燕国,打败了燕国。齐宣王问道:“有人跟寡人说不要占据燕国,有人跟寡人说要占据燕国。凭借一个有万辆战车的大国去攻打另一个同样的大国,如果要五十天就全部攻占,只凭人的力量做不到这样。如果不去占据它,一定会有上天降灾。去占据燕国会怎么样呢?”孟子回答说:“占据了燕国,因而燕国的百姓会喜悦,那就可以去占据它。古人有这样做的,周武王就是这样。占据了燕国,燕国的百姓却不喜悦,那就不要占据。古人有这样做的,周文王就是这样。凭借一个有万辆战车的大国去攻打另一个同样的大国,能够有百姓用竹筐装着食物、用壶装着汤水而来迎接王者的军队,难道有其他原因吗?只是因为百姓要避开水火而已。如果水更加深了,如果火更加热了,也就会使百姓转而寄望于其他国家罢了。”

朱注:

齐人伐燕,胜之。

(按史记,燕王哙让国于其相子之,而国大乱。齐因伐之。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遂大胜燕。)

宣王问曰:“或谓寡人勿取,或谓寡人取之。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五旬而举之,人力不至于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何如?”

(乘,去声,下同。以伐燕为宣王事,与史记诸书不同,已见序说。)

孟子对曰:“取之而燕民悦,则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悦,则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

(商纣之世,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至武王十三年,乃伐纣而有天下。张子曰:“此事闲不容发。一日之闲。天命未绝,则是君臣。当日命绝,则为独夫。然命之绝否,何以知之?人情而已。诸侯不期而会者八百,武王安得而止之哉?”)

以万乘之国伐万乘之国,箪食壶浆,以迎王师。岂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热,亦运而已矣。”

(箪,音丹。食,音嗣。箪,竹器。食,饭也。运,转也。言齐若更为暴虐,则民将转而望救于他人矣。赵氏曰:“征伐之道,当顺民心。民心悦,则天意得矣。”)

说解:

齐国攻打燕国,本来是侵略战争,而且齐国出兵当然是国君发令,这里却说“齐人伐燕”,如果从《春秋》的“笔法”来理解,其中大有深意。“《春秋》夷狄之例,书人为进。进者,进而为中国。”(《公羊学引论》第224页)由此来说,此处称齐国攻打燕国为“齐人伐燕”,至少是没有把齐国此举看作夷狄之行,而且还有肯定之意。既然本来就是侵略战争,孟子为什么还会肯定此举呢?首先,因为从春秋时期开始,就已经“王纲失坠,王令不行,即所谓王路废、王道绝,周天子虽在,已名存实亡,天下进入了无主的时代”(同上,92页),战国时代更是如此。所以,天下各国,能行王道仁政而得民心民意者,都有可能成为顺天保民的新一代天子。但是,如果是以夺权位财富为目的,便不属此类。其次,讨伐有罪者称之为“伐”,当时,燕王哙把燕国让给了他的丞相子之,导致燕国大乱,在燕国大乱的时候,齐国趁机攻打燕国,燕国是士卒不参与交战,城门不关闭,于是齐国轻易取胜了。而且燕国能成为大国,并非当初周朝天子所封,而是不断侵占他国的结果,并非无罪。《春秋公羊传》僖公十四年说:“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因此,齐国身为诸侯,在正常情况下,本来无权讨伐其他诸侯,只因当时已经是“无主的时代”,所以,诸侯之间相救则可以暂时加以肯定。

齐宣王可谓能够“兼听”之人,但是,“兼听”而不“明”,因为他自以为是而实际上听不进他人的意见。在攻打燕国的问题上,齐宣王本来就是要攻占燕国,而且企图在短短五十天的时间内全部攻占燕国,只是明知凭借人力无法达到目的。称霸的野心,使齐宣王给自己企图霸占燕国寻找借口,自以为在此燕国大乱之时霸占燕国是天赐良机,宣称不如不趁机霸占就一定会有上天降灾。这与《论语》所载的“季氏将伐颛臾”中季氏的借口如出一辙,应该说这是一心想要称霸者的通病。

孟子的回答,所期望的是使齐宣王从霸道转为王道。要行王道,其重点在于合天道、得民心;如果是一心为了私欲、私利,则属于霸道。因此,重点阐明伐燕是否能使燕国百姓喜悦的问题。周武王为天下除独夫,救民于水火,因此,得到天下百姓的拥戴。周文王服事殷商,虽然商纣无道,但不欲以战争伤害百姓,但是,在周地施行仁政,虽然不发兵作战,却得到天下的三分之二。以大国攻伐大国,被攻伐的国家百姓能用竹筐装着食物、用壶装着汤水而来迎接王者的军队,其关键在于能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能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军队才是王者之师,假如不是这样,反而增加百姓苦难,即使临时占据了这个国家的土地,这样行保证的国家不会得到百姓的拥戴,当地的百姓将转而把获救的希望寄托给其他国家,其结果绝不可能只是得而复失那么简单。不顺民心,也就不会合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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